2024-05-04 | 經濟部
臺印尼代表處簽署標準及符合性評鑑合作備忘錄,促進雙方合作
為強化我國與印尼經貿關係,雙方推動長達7年多的「標準及符合性評鑑領域合作備忘錄」最終於113年5月3日由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陳忠代表及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Iqbal Shoffan Shofwan代表完成簽署,印尼標準局及我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也出席簽約儀式。
本次備忘錄係標準檢驗局繼107年簽署之「度量衡合作瞭解備忘錄」之後,推動與印尼簽署的第二個合作備忘錄,擴大雙方合作領域到標準化及符合性評鑑領域,合作項目包括人員交流、經驗交換及技術分享,促進彼此對於標準、商品檢驗法規、認驗證等制度的瞭解及調和,有助於減少不必要的貿易障礙,提供雙方業者更為便捷之貿易環境,產品可順利的輸銷至對方市場。
印尼為東協之重要成員,且為我國第14大貿易夥伴,雙方經貿往來密切,透過本次合作備忘錄的簽署,將建構雙方合作交流平台,有效落實我國新南向政策。雙方將秉持互惠的精神緊密合作,共同促進業者競爭力及推動倡議,以擴大合作備忘錄之效益。
發言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謝翰璋 副局長
聯絡電話:02-23431711
電子郵件信箱:hc.hsieh@bsmi.gov.tw
業務聯絡人:綜合企劃組 洪權修 副組長
辦公室電話:02-23431788、0936-037768
電子郵件:john.hung@bsmi.gov.tw
新聞聯絡人:秘書室 許瓊文 科員
聯絡電話:02-23431900、0905-286250
電子郵件信箱:louies.hsu@bsmi.gov.tw
本次備忘錄係標準檢驗局繼107年簽署之「度量衡合作瞭解備忘錄」之後,推動與印尼簽署的第二個合作備忘錄,擴大雙方合作領域到標準化及符合性評鑑領域,合作項目包括人員交流、經驗交換及技術分享,促進彼此對於標準、商品檢驗法規、認驗證等制度的瞭解及調和,有助於減少不必要的貿易障礙,提供雙方業者更為便捷之貿易環境,產品可順利的輸銷至對方市場。
印尼為東協之重要成員,且為我國第14大貿易夥伴,雙方經貿往來密切,透過本次合作備忘錄的簽署,將建構雙方合作交流平台,有效落實我國新南向政策。雙方將秉持互惠的精神緊密合作,共同促進業者競爭力及推動倡議,以擴大合作備忘錄之效益。
發言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謝翰璋 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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