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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 中央社

顏寬恒沙鹿豪宅假買賣等3案辯論終結 7/25宣判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遭控位於台中沙鹿的豪宅竊占國土,並轉手假買賣涉偽造文書,且以人頭詐領助理費;顏寬恒今天出庭認為遭起訴是「天大的冤枉」,法院當庭諭知全案辯論終結、7月25日宣判。

依據檢方起訴書,顏寬恒位於台中市沙鹿區的豪宅,涉嫌侵占國有地1097.14平方公尺,民國110年選舉期間遭告發後,顏寬恒、建設公司負責人林進福以「借款」形式,將新台幣4541萬元借予設計公司負責人張女,張女再以相同金額向顏寬恒與顏寬恒妻陳麗凌、顏寬恒的胞弟顏能賢購買所涉及的土地及建物,這部分涉及偽造文書。

此外,檢方偵辦時發現,顏寬恒疑似用林進福當作人頭詐領助理費108萬元,全案民國112年4月間依竊占、偽造文書與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將顏寬恒等人起訴。

台中地院今天進行言詞辯論庭,檢方指出,顏寬恒在國有土地上設豪宅的警衛室及車道,並有大門阻絕民眾進入,以當作私人土地使用,竊占犯行與犯意明確。

假買賣部分,檢方提到,顏家豪宅興建成本達8492萬元,竊占案件曝光後,才由林進福去拜託張女購買,並以5折價格售出,交易後張女也並非實際所有權人,買賣金流顯然是假象;另外,林進福也並非是實質上的助理,顏寬恒卻以人頭詐領助理費。

顏寬恒出庭時否認犯罪,他說,並沒有竊占犯意,也未涉及假買賣,當時選舉不管結果如何,都想要將房子脫手,認為檢方起訴是「天大的冤枉」,希望法院能判無罪,還他清白。

張女則表示,她長期努力工作,身為長女要照顧家庭,看到顏寬恒的房子便宜出售,因此購買,沒想到卻捲入案件,主張應判無罪。

法官審理後,今天當庭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將於今年7月25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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