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魚」突遭鯊魚咬手!肌腱全斷慘淪10級傷殘 驚悚畫面曝光

[周刊王CTWANT] 大陸1名李姓女子2023年為參加「美人魚大賽」,到海洋館訓練時突遭鯊魚咬手,最後雖無生命危險,但橈動脈、橈靜脈、肌腱全部斷裂,經歷5個小時的手術、縫了100多針,被鑑定為10級傷殘。事後,李女對海洋館提告,近日一審判決出爐,法院判處潛水項目運營方應承擔70%的責任。
《揚子晚報》報導,李女介紹,自己先前報名參加中國美人魚公開賽,該賽屬於積分賽制的表演比賽,每年會有4到5場比賽,按總分計算名次,「如果進入前3名,還可能獲得世界美人魚大賽比賽資格,很有吸引力。」2023年,李女順利入圍了比賽,想在6月18日昆明站比賽前做一些訓練。
因為場地和賽場較為相似,李女選擇在無錫融創海世界「詩巴丹潛水」進行模擬訓練,於是購買了相關門票,進入場地下水訓練。李女下水後約1小時,岸邊的安全員示意她上岸,表示需要餵魚,結束後讓她再次下水,不料李女做完訓練動作後上浮時,突然有1隻鯊魚從右後方靠近,緊緊咬住了她的手臂。
李女表示,鯊魚的視力很差,可能把她晃動的手臂誤認為魚食,也可能是受到了驚嚇,所以才將她的手咬進口中。被鯊魚咬住後,李女迅速反應,用另1隻手攻擊鯊魚的眼睛、排氣孔、頭部等敏感部位。待鯊魚鬆口後,李女迅速上岸,但手上傷口深到見骨,經歷5小時手術、縫了100多針,被鑑定為10級傷殘。
由於賠償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李女把場館和運營方都告上法庭。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認為,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應當承擔70%責任;而李女作為取得潛水證書的潛水員,未注意觀察周圍情況,未盡到合理的安全注意義務,存在一定過錯,應承擔30%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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