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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 周刊王

男孩搶不到球惱羞「把女童按水中」 媽急阻止害他受傷…竟要賠3萬

男孩搶不到球惱羞「把女童按水中」 媽急阻止害他受傷…竟要賠3萬
大陸四川省威遠縣1名女童去年8月和母親到游泳池玩耍,期間為了爭奪皮球和另名男童發生衝突。(示意圖,非本文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周刊王CTWANT] 大陸四川省威遠縣1名女童去年8月和母親到游泳池玩耍,期間為了爭奪皮球和另名男童發生衝突;女童家長見狀,立即上前制止男孩,過程中導致對方受傷,因此挨告。威遠縣人民法院日前公布調解結果,女童母親事後已被行政拘留和罰款,並同意賠償人民幣8500元(約新台幣3萬8900元),糾紛得以落幕。

《紅星新聞》報導,小花和小明(均為化名)都是未成年人。去年8月間,小花和母親一起去遊泳,2人在玩皮球時,小明突然試圖想搶走皮球未果,一氣之下竟將女童的頭按進水裡。母親見狀,趕緊上前阻止小明,並在衝突中導致男童頭部受傷。經醫院診斷,小明受有腦震蕩和胸部挫傷,住院治療31天。小花母親因此受到行政拘留和罰款。

由於賠償金額未能達成一致,小明家人今年3月將小花母親起訴至法院。案件受理後,法院當即組織雙方開展調解,但小明父親態度強硬,表示對方打傷了小孩,不接受調解,「賠償和道歉一個都不能少」。小花母親則認為,對方主張賠償金額不合理,還稱自己女兒受傷住院,治療也花了錢,小明家長是否也應該賠償。

經承辦法官多次溝通,雙方最終同意調解,法官從原告傷害小花的責任、賠償需遵循合理合法原則等方面釋法明理,並督促小明法定代理人切實履行好對孩子的監護責任。隨後,承辦法官對小花母親進行了嚴肅批評教育,詳細闡明其應承擔的法律後果,小花母親也表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最終雙方達成一致協議,小花母親當場向小明法定代理人支付賠償款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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