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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 周刊王

拒絕同居11年男友求愛 廣東女老師遭殺害「重度腦損傷身亡」

拒絕同居11年男友求愛 廣東女老師遭殺害「重度腦損傷身亡」
廣東一名國小女老師,遭到同居男友殘忍殺害。(圖/翻攝自新浪新聞)

[周刊王CTWANT] 殘忍冷血!中國廣東有一名51歲國小女老師,因為丈夫過世,後來經人介紹認識新對象,2人交往從到同居,殊不知男方有家暴傾向,竟然因為拒絕發生關係,一氣之下痛下毒手。

根據《新浪新聞》報導,女老師平時為人節儉,待人和善,2009年因為丈夫過世,後來經由親戚介紹認識吳男,對方今年大約60歲,曾從事海上捕魚工作,2人相識相戀11年,沒想到男方竟是會動粗的人,有次家暴被母親知道,家人都勸分手,但女老師還是選擇留下,豈料最後發生悲劇。

女老師兒子陳男指控,吳男之前因為家暴和前妻離婚,而且自從和母親交往後,就不怎麼工作,「基本上都是我母親的工資在養著他」。回憶事發前的情況,母親的電話去年8月一直打不通,到處尋找也沒下文,只好選擇報警。

陳男報警當晚回到母親的住處,見到了吳男,質問母親的蹤跡,對方表示不知道,還反問:「是不是跟人家跑了?」表情十分平靜,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一樣,事後回想才驚覺事有蹊蹺。

警方調閱監視器,拍到吳男騎車載女老師進入黑龍江的麒麟山,但16分鐘過後,只剩吳男一個人出來,認為嫌疑重大,於是循線上門逮人,並對吳男做精神鑑定,結果顯示「正常」,因為符合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吳男訊問後坦承犯行,檢方起訴書提到,吳男將女老師帶進山中後,因為對方拒絕和他發生關係,竟惱羞成怒持斧頭砍人。驗屍報告也顯示,女老師符合枕部遭受暴力作用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檢方認為,被告吳男持械砍殺女老師致其死亡,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陳男痛訴,母親遇害後,隨身衣物至今仍未找到,遺體也還存放在殯儀館不敢下葬,他希望法院可以判吳男死刑立刻執行,以告慰母親在天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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