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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1 | 臺灣公論報

限制團客赴陸旅遊 國民黨指政院濫用法條

交通部去年11月才宣布今年3月1日起解除赴陸禁團令,但卻在農曆春節最後一個上班日,以突襲的方式宣布即日起停止招攬赴大陸旅遊團,導致觀光旅行業罵聲連連。國民黨團今(19)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斥民進黨政府選前開放、選後關門,根本就是騙選票的詐騙黨。同時,外界質疑禁團令法源依據為何後,觀光署竟提出《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難道認為只要赴陸旅遊都是賣國賊?


國民黨團認為,民進黨政府濫用法條、無限擴權、邏輯不通,拿觀光旅行業者生計發展,做為反制大陸片面更改M503航線的作法,給予譴責,並要求行政院立刻修正不當政策,積極地推動善意,讓兩岸高度緊張情勢,緩和下來。


總召傅崐萁表示,從去年11月行政院正式宣布,將從今年3月開始正式開放台灣團客赴陸旅遊。短短的2個月,民進黨政府從選前開放組團前往大陸旅遊,選後立刻關門,這是民進黨十足地詐騙選票,讓兩岸關係雪上加霜。傅崐萁呼籲賴清德副總統,520上台之後千萬不要「蔡規賴隨」,希望能夠充分地將兩岸關係逐漸緩和。


傅崐萁指出,觀光旅遊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服務業,且《憲法》保障人民有遷徙的自由,卻被民進黨政府片面以《發展觀光條例》禁止組團赴陸旅遊。傅崐萁強調,原本3月起開放旅行業組團赴陸觀光,讓這幾年疫情寒冬後,看到一線曙光,讓離職、解聘的觀光專業人員,能夠再重新回到職場。結果,蔡政府突然又片面宣布禁止,這不僅是政府沒有誠信,選前選後兩個樣,這就是民進黨一貫手法。


傅崐萁表達支持觀光旅行業者,因為蔡政府片面實施禁團令,形同詐騙,甚至造成觀光業第二波失業潮,所造成的損失應提出國賠。傅崐萁認為,觀光旅行業因此所造成的損失,政府都應該概括承受。


傅崐萁表示,現在兩岸關係嚴峻,金廈水域又發生不幸落水事件,造成2名大陸人民喪生,此時此刻的兩岸關係更是雪上加霜。國民黨團希望新政府上台之後,兩岸應該要回暖回春,國家執政者應該要不忘初心,要為人民福祉、安定的生活著想,這也是人民卑微的要求。


傅崐萁呼籲政府,趕快想辦法將現在緊張的兩岸關係,能夠緩解,拿出高度的誠意,朝野立委願意做政府的後盾,蔡政府不要再一意孤行,把台灣人民當成民進黨的賭注。行政院突然實施禁團令的不當政策,國民黨團予以譴責。同時要求行政院,將不當的政策盡速修正,並積極地推動善意,讓兩岸高度緊張情勢,緩和下來。


書記長洪孟楷表示,濫用法條,就能禁止旅客赴陸旅遊?民進黨政府是不是已經無限擴權了?6月起禁止組團赴陸旅遊,業者都在問,政府的法源依據為何?終於,千呼萬喚看到觀光署提出《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但,《發展觀光條例》可以無限上綱嗎?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家,不是任何一個行政部門可以濫用法令。


洪孟楷指出,《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的立法精神,是「有玷辱國家榮譽、損害國家利益、妨害善良風俗或詐騙旅客行為者。」請問民進黨政府,難道認為旅行業者組團赴陸旅遊就是賣國賊?就會傷害國家利益?這頂帽子,會不會讓觀光旅行業者太沉重?


其次,觀光署稱已組團的3-5月仍可出團,難道是3-5月出團不會損害國家利益,6月以後出團的會損害國家利益?洪孟楷痛批觀光署,條文可以如此離譜的解釋?洪孟楷認為,觀光署拿出《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已經違反《憲法》、濫用法條,根本是太上皇條款,非常荒謬!


洪孟楷請教賴清德總統當選人,你同意蔡政府這樣的作法嗎?你要「蔡規賴隨」嗎?還是共同決策?此外,如果這就是民進黨政府,對大陸當局片面更改M503航線的反制,拿國內觀光旅行業者來祭旗,難道民進黨政府就只有這點本事?就是要告訴觀光旅行業者和其周邊協力產業,可以放棄暑假檔期了嗎?請民進黨政府向國人交代清楚。國民黨團呼籲蔡政府懸崖勒馬,這是給民進黨政府最後的忠告!


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表示,109年1月因疫情暫停赴陸旅遊團至今已4年,經過4年的旅遊停滯,交通部原已規劃今年3月1日起恢復旅行社招攬旅遊團到大陸,卻在春節前一天下午卻又無預警停止,只限3至5月可出團,6月之後全面禁止旅遊團赴大陸。民進黨朝令夕改、毫無章法,根本置人民於不顧。


林思銘認為,觀光署年前公布禁團令時的說法是,考量情勢變更、陸方仍禁止組團來台、變更M503航路損及我國國安。後來又說組團赴陸之經營行為已「損害國家利益」。林思銘要請交通部說明,旅行社組團赴陸到底損害國家什麼利益?是如何評估的?由誰評估?透過什麼會議決議?


根據《憲法》第23條規定「人民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第15條也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政府此舉明顯有違憲之虞!


而且《大法官釋字》第432號解釋以來,針對法律明確性原則,一貫認為需符合「可否理解、可否預見、可否審查」三要件。《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有損害國家利益」根本不符合法律明確性定義。林思銘認為,政府根本沒有依法行政,沒有任何法源依據,就限制人民遷徙、組團出遊的自由,根本就是專制獨裁復辟!


另外,行政法上不當聯結禁止原則,行政行為的手段對人民造成不利時,必須與行政行為的目的有合理的聯結關係存在。政府這樣的做法,已經嚴重違反不當聯結禁止原則。林思銘以非常沉痛的心情,要求政府正視兩岸政策,呼籲政府不要再逃避健康的兩岸交流活動。


林思銘指出,國安非常重要,國家利益也很重要,但那不是民進黨獨裁的藉口,不是蔡政府沒法沒據就像小孩吵架說禁就禁的理由,若是六月後赴陸是損害國家利益,那三月到五月間出的團就沒有損害國家利益嗎? 憲法保障人民有遷徙、自由出入的自由權利,旅遊業者也有他們的工作權,組團出國也是他們的權利。


林思銘強烈呼籲政府,不可以行政命令來限制人民的自由! 兩岸關係不佳,是政府的責任,不是旅行社造成的,政府這樣做,讓旅行社變成代罪羔羊,令人不齒!本席要求民進黨盡速撤回此禁令,讓人民能擁有真正的行動自由。


藍委許宇甄表示,交通部觀光署說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認為,觀光旅遊業者組團赴大陸觀光有「損害國家利益」,因此禁止出團。此外,在民國69年11月《發展觀光條例》全文修正時,將「損害國家利益」此一不確定之法律概念納入,從立法精神來看,是為了規範不肖觀光旅遊業者的不當行為,而非禁止組團赴陸旅遊,觀光署已經是違法擴權,為了要幫蔡政府解套,翻「騙」法規,才找到這條不確定的法律概念。


許宇甄認為,觀光署的用心良苦,卻害慘了所有觀光業者,難道未來賴清德政府,要替現在蔡政府全盤買單嗎?也讓現在的看守內閣,變成詐騙內閣?如果開放團客赴大陸旅遊是會損害國家利益,那3-5月開放就沒有國安疑慮?6月起才會有損國家利益?觀光署要好好想想,這要的邏輯通嗎?


許宇甄指出,觀光署引用的是《發展觀光條例》,但《發展觀光條例》的精神是在永續經營台灣,怎麼會變成是用來限制觀光旅遊業的發展?觀光署是不是沒搞清楚狀況,用錯法令?


藍委翁曉玲表示,交通部觀光署2月7日宣布,旅行業者即日起停止招攬赴陸旅行團,3-5月已經組團不在此限,6月後將完全禁止組團赴陸旅遊,這項政策到底是依據何種法令?觀光署在農曆年期間並未對外進一步說明,但自行搜尋現有法令,並沒有任何一項法令支持觀光署限制觀光業者組團赴陸旅遊。


翁曉玲指出,109年1月24日觀光署宣布,配合疾管署提升大陸地區旅遊疫情等級為第2級,從1月25日至1月31日暫停旅行業者組團至大陸旅遊。2月11日至2月29日配合疾管署提升港澳旅遊疫情為第2級,觀光署暫停旅行業者組團至大陸港澳旅遊。3月19日至4月30日旅行業者暫停組團赴外國旅遊。


隨著疫情的減緩,疫情指揮中心在111年10月13日開放入境「0+7」政策,開放旅行業者赴國外旅遊,但不包括大陸、港澳等地區。直到111年11月7日,觀光署開放旅行業組團至港澳地區旅遊;事實上,疫情指揮中心在112年5月1日解編、防疫降級,《新冠肺炎特別條例》同時廢止。翁曉玲認為,所有法治回歸常態,組團赴陸禁令理應同步解除。


翁曉玲說,《新冠肺炎特別條例》已經廢止,為何台灣旅行業者組團赴陸旅遊為何仍未全面開放?原來陸委會、交通部、經濟部在112年8月24日召開相關「恢復兩岸團體旅遊之規劃」會議,最後對外說明包括了開放赴陸旅遊初期2000人次為原則,1個月為準備期,並視陸方回應,再確定實施日期。


翁曉玲指出,交通部長王國材在112年11月3日說,赴陸組團旅遊禁令會在113年3月1日解除,觀光署同步告訴國內旅行業者,可以規劃包裝販售赴陸旅遊商品;陸委會隨後也表示尊重交通部規劃方案,和每日開放2000人團客的專業評估。


翁曉玲質疑,大選前政府對於開放赴陸旅遊持樂觀態度,但到了選後的2月7日,觀光署政策大轉彎,聲稱考量大陸迄今未開放陸方團客來台等情勢變化,以及國人旅運安全等因素,旅行業者即日起停止招攬赴陸旅行團,到底是依據哪項法令規定?


翁曉玲指出,陸委會、交通部、經濟部憑著一紙行政計畫,大膽限制旅行業者的營業權和民眾的參團權,法源依據在哪裡?觀光署居然找出《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限制、禁止旅行業者組團赴陸旅遊。而陸委會迄今仍未對外說明,是依據何種法令禁止組團赴陸旅遊。翁曉玲研判,陸委會可能會援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第9項和第10項。


但翁曉玲要提醒陸委會,《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主要是規範大陸人民來台相關規定。簡言之,如果陸委會要限制台灣人民進入大陸地區的措施,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第9項規定,必須要經過立法院議決。


翁曉玲表示,2月1日以後是新國會、新民意的產生,如果政府必須要執行相關限制、禁止措施,行政院必須送到立法院議決。翁曉玲認為,觀光署的說法極為荒謬,曲解了法令構成要件,組團赴陸旅遊到底是損害了什麼「國家利益」?按照觀光署的邏輯,長榮、華航每天載運多少從台灣出發的旅客到大陸,台商也在大陸設廠、做生意,難道也會「損害國家利益」?


令國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是,陸委會、交通部、經濟部竟然把禁團令,做為對付大陸制裁的經濟手段,根本就是義和團!禁團令已經違反了法律保留原則,以及不當聯結禁止原則,翁曉玲呼籲監察院,應對本案進行調查,並對陸委會、交通部等機關提出糾正案。


最後,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對禁團令在臉書上所述,「因為中國可以創造自己的法律基礎,使得他們要做這些措施完全沒有顧忌,可以肆無忌憚地進行。作為被法律戰的被害者台灣,由於我們是民主國家,一個一個應對幾乎沒有辦法,也因此會發生這次的現象……。」


翁曉玲套用沈伯洋的說法,「因為民進黨政府可以創造自己的法律基礎,使得他們要做這些措施完全沒有顧忌,可以肆無忌憚地進行。作為被法律戰的被害者台灣人民,要面對這個民選獨裁政府,現在應該要有一個通盤的應對民進黨政府的法律戰方式,不能再讓民進黨政府如此囂張、無法無天了。」


藍委林沛祥表示,觀光署援用《發展觀光條例》作為禁止組團赴陸旅遊的依據,並稱將會損及國家利益,根本就是未審先判、先射箭再畫靶。另一方面等於是告訴全世界,只要台灣旅行業者出團到大陸就是叛國,只要到大陸旅遊,就一定會損害台灣利益、出賣台灣;這豈不是太小看台灣人的智慧和自主權?


林沛祥說,如果簡單地把旅遊行為,到跟主權有爭議的地區,就會損及國家利益,那麼到菲律賓宿霧潛水,難道就會把我國海軍機密洩漏給菲律賓?到美國國會參訪,就會洩漏國家機密給CIA?如果《發展觀光條例》可以無限上綱,是不是出國就會有賣台的疑慮?


林沛祥指出,民主國家的法治,是無罪推定,現在民進黨政府執政下,反而倒過來有罪推定,除非你能證明去大陸不會叛國,那麼你到大陸就是叛國?也請交通部告訴國人,是要如何認定國人出國(不限於大陸地區),就不會叛國?


林沛祥認為,如果禁團令是M503所引發的後續效應,執政黨就應該就事論事,命令交通部針對航線改變情事,積極與大陸當局展開溝通,找出解決方案,而不是找個理由自打嘴巴,錯誤地表現出決心。如此作為不但違反法治精神,還赤裸裸表達對國民的不信任,對於改善現況,仍舊於事無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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