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毀謗他開賭場交小三遭判刑 徐乃麟發聲
[周刊王CTWANT] 藝人徐乃麟2016年將台北內湖豪宅租給楊強蓉,對方和董子綺將房子拿來經營賭場,後來延伸債務糾紛,楊強蓉遭董子綺提告詐賭,爆料稱徐是賭場幕後老闆,更指徐、董是男女朋友關係,遭徐乃麟告上法庭。先前一審判楊女1年6月,二審高等法院考量她與徐乃麟達成和解,今改判楊女可易科罰金之刑5月。對此,徐乃麟也做出回應。
徐乃麟說:「我沒有做的事不要栽到我頭上,我一定捍衛到底。奉勸那些想要借著傷害別人名譽,而想從中得到名或利的人,諸惡莫作善惡終有報,而且很快。」他表示看過許多案例,「一個無中生有的誹謗,毀了一個人或家庭,我尤其痛恨空憑一張嘴編織故事,撕裂別人名譽的人,嘴比刀利呀!」
徐乃麟表示,楊強蓉加重誹謗,原先一審判了1年6個月的刑期,是台灣司法史上判的最重的一件,但二審他看對方真心悔改,加上年事已高,「她的先生及間接認識我的人都拜託我能跟她和解,我也看到她的真誠又加上年紀不小,一年半的刑期,真的對她會很辛苦,因而原諒她。」
他也呼籲大眾,「台灣社會有些人認定加重誹謗不是什麼重罪,所以常常無的放矢毀人不倦,這才是最最可惡的,司法千萬都不要輕判,就像詐騙集團一樣輕判了事,易科罰金繼續幹壞事。謝謝。」
徐乃麟聲明全文:
我沒有做的事不要栽到我頭上,我一定捍衛到底。奉勸那些想要借著傷害別人名譽,而想從中得到名或利的人,諸惡莫作善惡終有報,而且很快。
我們也看過很多案例,一個無中生有的誹謗,毀了一個人或家庭,我尤其痛恨空憑一張嘴編織故事,撕裂別人名譽的人,嘴比刀利呀!楊女士對我的加重誹謗一審判了1年6個月的刑期,台灣司法史上判的最重的一件,二審楊女士真心悔過誠心懺悔道歉,加上她年事已高,她的先生及間接認識我的人都拜託我能跟她和解,我也看到她的真誠又加上年紀不小,一年半的刑期,真的對她會很辛苦,因而原諒她。
台灣社會有些人認定加重誹謗不是什麼重罪,所以常常無的放矢毀人不倦,這才是最最可惡的,司法千萬都不要輕判,就像詐騙集團一樣輕判了事,易科罰金繼續幹壞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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