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MeToo吹哨者和解挨罵「為了錢」 她揭殘酷原因:勿檢討受害者

[周刊王CTWANT] 藝人黃子佼被控在「創意私房」論壇,購買、收藏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一審遭判有期徒刑8個月,併科罰金10萬元;上訴後,2日二審分批開庭調解,法官諭知他50萬元交保,另限制出境、出海8月;9日第3度召開調解庭,黃子佼委任律師表示迄今已累計與15人和解。對此,當時揭發其惡行的吹哨者呼籲,「大家不要責怪那些選擇和解的女孩,她們願意站出來,已經非常非常勇敢了」。
吹哨者10日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過去也被很多人批評「為什麼要和解?都是為了錢」,她再次澄清自己並未拿錢,也沒有告黃子佼,「但因為我有去地檢署向檢察官簽具結,簽具結的意思就是,我去向檢察官發誓我在網路寫的那篇文章的真實性,我沒有說謊,並且必須把事發經過再說一次」。
「光是這樣,我已經在檢察官前淚流不止,並且覺得很痛苦。」吹哨者坦言,檢察官有問她要不要告黃子佼,如果要告,檢察官就會開始提問更多、更細的問題,「那些影片中的女孩年紀應該比我小很多,相信他們的父母也不願孩子們這樣來回地檢署,並且重複回憶那些痛苦的過去」
最後,吹哨者也感嘆,「希望大家不要再檢討女孩們為什麼要和解,黃子佼最後是否被判刑並不是這些女孩該承擔的責任,她們能站出來,已經是很大很大的勇氣了」。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受害人只需要跟自己交代,如人飲水,旁人沒資格指指點點」、「被傷害已經很慘了,想躲起來不想曝光、想提告都是很私密的事,我們不是當事人都無權說什麼,只能祝福他們,靜靜地支援他們」、「支持你,被傷害後,受傷的心靈無法工作,但生活要錢,看心理醫生要錢,和解拿賠償金很合理,要不要拿錢被害者有選擇權」。
吹哨者則回應,「對的,受害者拿賠償很合理!所以也希望酸民不要再說什麼『受害者就是要錢』。我當初不拿賠償有兩個原因:1.我就是不想拿他的錢,他當初來談和解的時候說要賠償,金額的部分我連問都沒問;2.以『網紅』這敏感的身份曝光這件事,已經被說蹭流量想紅,我都不敢想像拿賠償會被罵成什麼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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