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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 周刊王

富商尪涉洗錢入獄!安以軒想用「1.9億台灣帳戶」遭拒 告銀行吞敗

富商尪涉洗錢入獄!安以軒想用「1.9億台灣帳戶」遭拒 告銀行吞敗
女星安以軒老公陳榮煉被控不法經營賭博、詐騙和洗黑錢,遭判刑13年。(圖/翻攝自微博)

[周刊王CTWANT] 女星安以軒老公陳榮煉被控不法經營賭博、詐騙和洗黑錢等83項罪名,其中34項成立,遭判13年徒刑,罰金18億港幣(約新台幣75億元)。據悉,陳榮煉在台灣開設的帳戶仍存有港幣5000萬餘元、美金20萬餘元,折合台幣約1億9885萬餘元。如今傳出安以軒曾試圖動用男方的外幣帳戶遭拒,狀告銀行吞敗。

根據判決書,陳榮煉主張,他於109年開立外幣帳戶,至113年4月24日時尚餘美金202,283.18元、港幣50,002,204.18元,然而他委由配偶安以軒依約定書持帳戶存摺及相關印鑑,至銀行臨櫃提領款項遭拒,爰依民法第602條第1項準用同法第478條規定提起訴訟,請求被告返還消費寄託物等語。

銀行辯稱,原告因犯澳門刑事法所定黑社會、犯罪集團、不法經營賭博及洗黑錢罪等刑事犯罪,而遭澳門法院判處罪刑在案,系爭帳戶亦有收受原告中國銀行帳戶匯款,及將鉅額港幣換匯為美金後購買外國債券之情,確有涉及洗錢犯罪之虞,因此銀行依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規定,暫時禁止原告提領款項。

台北地院認為,根據澳門法院判決,陳榮煉從事不法經營賭博、詐騙、清洗黑錢等,其名下之中國銀行帳戶復經澳門判決,認定為原告將賭博集團不法所得轉換為合法所得之洗錢途經,而他在台灣的帳戶確實曾收受該中國銀行帳戶匯入之款項,被告基於相關事證,合理懷疑該帳戶涉及洗錢,因此暫時停止交易,應屬有據,駁回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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