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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2 | 創新聞

劉三姐女星程春蓮涉貪判死刑 收賄355萬人民幣震驚

劉三姐女星程春蓮涉貪判死刑 收賄355萬人民幣震驚

【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整理報導】曾因主演電影劉三姐走紅中國的女星程春蓮,因涉及重大經濟犯罪案件,遭法院認定受賄金額高達76.6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55萬元),最終被判處死刑並執行,引發輿論震驚。外界普遍認為,此案也成為中國演藝圈少見的極刑案例之一。

據中國媒體報導,程春蓮出身於湖北黃岡農村,15歲進入黃石歌舞團發展,後因在電影《劉三姐》中擔任女主角一舉成名,被譽為「最像劉三姐的女演員」。然而,在事業攀上高峰後,她選擇退出演藝圈,轉向經商發展,並進入石油體系任職。

報導指出,程春蓮在進入石油部門後,逐步利用自身知名度與人際關係拓展權力網絡。期間與中國石油系統梁姓科長發展地下情,並被指與多名官員存在不正當往來,次數高達103次,藉此取得資源與人脈,建立違法利益鏈。

在任職分公司副科長期間,她透過梁姓科長取得內部石油指標,再進行倒賣牟利,同時收取所謂「好處費」。根據調查統計,其涉案受賄金額達76.6萬元人民幣,在1980年代屬於極為龐大的數字,因而備受關注。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程春蓮起初否認指控,但在相關證據逐一曝光後無從辯駁。法院最終認定其構成嚴重貪腐犯罪,判處死刑並立即執行。報導並指,她在臨刑前情緒激動,高喊「不公平」,隨後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外界亦指出,程春蓮從知名影星到涉貪被判死刑的劇烈人生轉折,使該案成為當時中國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之一,並被部分媒體形容為「中國史上首位被執行死刑的女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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