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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 卡優新聞

新壽增資跳票遭罰 金控人壽董座全減薪

新壽增資跳票遭罰 金控人壽董座全減薪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新光金控核心子公司新光人壽的資本適足率(RBC),連續2期未能達標,金管會今(23)日對此開罰。其中,針對新光金控董事長陳淮舟,裁處今(2024)年所有薪酬減薪50%,新光人壽董事長魏寶生則減薪30%。同時,新光人壽不得新增與利害關係人授信或其他交易,直到RBC達標為止。

事實上,此裁罰案堪稱史上首見,從過往歷史來看,已退場的國寶人壽等,也曾因為未達RBC且未能於期限內完成增資,被金管會調降董事長薪酬。而新光金控是第一起因旗下子公司資金不足、被要求增資卻未達成,遭金管會裁罰的案例。

金管會表示,對董事長減薪,並非裁罰性處分,而是管制性導正措施,希望公司持續改善資本適足率,因此給予改善機會。至於陳淮舟減薪幅度高於魏寶生的原因,主要是因母金控為子公司唯一股東,新光人壽要增資只能向母公司爭取,所以認定母公司所負責任更大,擔負增資計畫最終討論及決策決定的責任,時程安排也主要取決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挹注程度。

對於懲處結果,新光金控晚間回應,尊重主管機關之裁處,並將於接獲裁處書後進行處理、改善。不過,當事人之一的魏寶生則發出聲明,強調在權責範圍內,已積極透過各種方式改善,但母公司是否增資,非權責管轄,認為此裁罰不符合比例原則,更是對專業人士的無情打壓。

魏寶生指出,從上任之後,積極透過各種方式尋求提升新光人壽資本適足率的努力,今年3月新壽稅後純益29.01億元,累計稅後純益4.13億元,每股純益0.05元,營運狀況已經轉正。

聲明中直指,此次裁處同時限制新光人壽新增與利害關係人之交易,並應於1個月內再提報改善計畫,又裁處調降薪資,「符合行政行為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的比例原則要求嗎?能夠達到金管會所要求的目的嗎?若易地而處,金管會有哪位人士能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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