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買彩券中獎怎麼分?要不要報贈與稅看明白
過年期間彩券買氣暴增,許多民眾為提升中獎率「揪人」集資購買。國稅局提醒,集資後中獎的獎金若按出資比例分配,不屬於贈與範疇,無須申報贈與稅;但若中獎者將獎金無償贈與他人,就涉及贈與稅問題。
今(2025)年春節台灣彩券公司祭出史上最強加碼活動,總金額為歷年最高的10.5億元。其中,每年新春備受期待的「大樂透」創新加碼再升級,將是大樂透史上最長連續開獎天數,從1月24日起連20天每天開獎,至2月12日元宵節為止。
台彩公司指出,加碼期間除了100萬元「春節大紅包」組數由去(2024)年的360組提高至480組外,更首度推出800組10萬元的「春節小紅包」,總加碼金額5.6億元。加碼期間買大樂透還可參加「億元頭獎」、「春節大紅包」及「春節小紅包」對獎,等於買1張就能對3個獎項,中獎機會更多。
另外,每5分鐘開獎一次的「BINGO BINGO賓果賓果」,同樣自1月24日起連續20天獎金加碼;今彩539、39樂合彩、49樂合彩、3星彩、4星彩,也從1月24日起天天開獎到元宵,共有7款電腦型彩券搶市。
然而,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贈與是指財產所有人將自身財物無償讓與他人,經對方允受而生效的行為。因此多人集資購買彩券中獎,並按出資比例分配獎金,屬於各出資者依約取得的權益,而非贈與行為,不必向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
國稅局表示,集資買彩券屬民眾經常性活動,無須事前報備,但為避免日後產生爭議,建議參與者於簽注前,妥善建立書面或電子紀錄。比如先在紙本或網路表單中,註明投注地點、日期,清楚記載每位出資者的姓名、出資金額、實際繳款情形等細節。完成後將相關資料拍照存檔,分送給各出資者備查,不僅能作為中獎後獎金分配的依據,也能在必要時當成稅務查核的證明文件。
集資分配獎金不涉及贈與稅,但國稅局提醒,若中獎者將部分或全部獎金無償贈與他人,則須留意相關規定。依現行法規,贈與人在1年內贈給他人的財產總額,超過244萬元免稅額時,須在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中獎者若忽略相關規定,將會面臨稅務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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