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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 卡優新聞

綜所稅申報5大雷區 這些費用不能列舉扣除

綜所稅申報5大雷區 這些費用不能列舉扣除

每年申報綜所稅總有不少人出現申報疏失,踩到漏報所得「雷區」。國稅局特別整理5大常見錯誤樣態,包含「分居配偶未於分居欄打勾」、「誤列報扶養已成年有謀生能力的子女」、「漏報受扶養親屬的所得」、「將光明燈費用、醫美費用列入扣除額」、「列報非納稅義務人子女的教育學費支出」。輸入所有報稅資料後還要記得「上傳」,否則會被視為未按時繳稅而遭罰。

今(2025)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限延至6月底,國稅局彙整歷年最常見的5種錯誤,提醒民眾多留意。其中最常見為「分居未依規定申報」:配偶間因感情不睦而分居,雙方已經不聯繫,因此各自填寫1份申報書辦理綜所稅申報,卻未於申請書上填寫配偶姓名與身分證編號、並在「夫妻分居」欄位打勾,違反所得稅法中配偶合併申報的規定。

第2種錯誤為「誤列報扶養已成年有謀生能力的子女」:一般來說,納稅義務人可將未成年子女或已成年但就學中、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的子女列為扶養對象。不過若子女已經成年且未在學,或是服役中、待業中,就不能列報扶養。

第3種「漏報受扶養親屬的所得」:列報直系血親尊親屬與直系姻親尊親屬,只要受扶養方已年滿60歲,可免檢附其他證明文件,若未滿60歲,就要將受扶養親屬的所得列入,年收入所得未達21萬元才能列入扶養。

第4種「將光明燈費用、醫美費用列入扣除額」:民眾可將善心捐款收據附上列舉扣除,但是「有對價關係的收據」與「非屬醫療性質的費用」都不能列入其中。像是農曆春節在寺廟內點光明燈、購買平安符、醫美整形費、坐月子費用、看護費用、住院期間餐費……等,均無法列舉扣除。

最後則是「列報非納稅義務人子女的教育學費支出」:所得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可將扶養子女的教育學費列為特別扣除額,每人最多扣2萬5,000元,但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的兄弟姊妹教育費則不能列入,一旦列入將被國稅局通報錯誤,須補交稅款。

此外,國人習慣透過網路申報繳交綜所稅,但每年仍有許多民眾「忘記上傳資料」。國稅局提醒,將所有資料填寫完畢後,一定要確認「申報資料上傳」才完成整個流程。若時限內未完成上傳,稅捐單位即視為「未繳稅」,不僅要補徵還會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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