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球賽演唱會免課稅 立院三讀修正娛樂稅法

看電影、聽演唱會、觀賞表演或看球賽,未來將不再課徵娛樂稅。立法院今(24)天三讀修正《娛樂稅法》部分條文,刪除電影、藝文表演及各類競技比賽等課稅項目,這項沿用多年的娛樂稅制度出現重大改變。
現行《娛樂稅法》課徵範圍相當廣泛,包括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夜總會各種表演,舞蹈、音樂演奏、非職業性歌唱及戲劇演出,以及各種競技比賽等。其中,電影娛樂稅率最高達60%,演唱會等職業性表演最高30%,各項競技比賽最高10%,藝文及體育界普遍認為已不合時宜。
本次修法後,電影、表演藝術、音樂演奏、演唱會、戲劇及競技比賽等項目均自課稅範圍移除。也就是說,購票看電影、聽演唱會、欣賞藝文演出或觀看體育賽事,將不再徵收娛樂稅,藉此降低業者舉辦活動的稅負壓力,也讓參與文化與運動消費回歸一般生活。
不過,娛樂稅並未全面廢除。三讀通過條文仍保留舞廳、舞場、高爾夫球場,以及其他經財政部公告屬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作為課徵項目。此外,舞廳及舞場娛樂稅最高稅率由現行100%大幅降至50%,其他經財政部公告項目最高稅率則降為25%,高爾夫球場最高稅率維持20%不變。
此次修法也兼顧地方財政彈性,新增地方政府可視產業發展、政策需要及財政狀況,針對仍屬課稅範圍的娛樂稅項目,提經地方議會通過後停徵,並報財政部備查。地方政府若希望爭取大型活動、發展特定產業或調整地方稅負,可依實際需求進行差異化安排。
立法院朝野立委對修法均表支持,認為過去政府一方面補助文化、表演及體育活動,另一方面又透過舊制課徵娛樂稅,政策方向不一致。隨著藝文展演、電影欣賞及體育賽事已成為民眾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相關活動不宜再以過去「奢侈娛樂」概念處理。
至於修法後相關票價是否因此下調,仍有待觀察。部分立委表示,娛樂稅減免應盡可能反映在票價、服務或活動品質上,讓消費者實際感受到修法效益。後續將持續關注業者是否將降稅空間回饋給民眾,使減稅成果真正落實於藝文、體育活動參與者。
原文出處
延伸閱讀
最新財經新聞
-
-
失智症患者免申請即可理賠?金管會:相關機制研議中
(8 小時前) -
金控前4月獲利榜出爐!富邦金EPS 5.15元居首 創新高業者一次看
(8 小時前) -
傳統一集團競標「肯德基、必勝客」經營權 2大國際集團也出手了
(8 小時前) -
台股暢旺 13家金控前4月大賺2914億刷同期新高
(9 小時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