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8 | 中央社
彭金隆:市場管理以法律人以理服人 4條件樂見整併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上任至今將滿月,談及市場管理,他表示自己的原則是「以法律人、以理服人」,會秉持專業說明道理讓人信服,而非主管機關說了算。談及金控整併,若能增強競爭力、符合法令規範、兼顧股東權益及市場穩定的併購,他均抱支持態度。
今年金融市場併購傳聞不斷,陸續傳出京城銀行找買家、新光金洽台新金重啟合併評估等,但合併案能否成就,最終仍要看主管機關金管會態度。彭金隆上任後首度接受媒體專訪,明確揭露他對金融整併的態度。
彭金隆說,任何一件能增強競爭力、符合法令,並能兼顧股東權益及市場穩定的併購,他都持支持態度,金管會不會為支持而支持、為合併而合併,還是要看個案對市場影響,就法令依據對個案進行檢視,但整體而言,對於強化金融市場穩定、有助於市場發揮效率的良質併購或合併案,金管會均抱支持態度。
彭金隆過往以保險學者身分為外界熟知,但他早年其實曾任公務員,為前財政部長邱正雄秘書,參與金控法編訂甚深。金控法立法至今已23年,彭金隆說,金控法立法是否發揮綜效,這一題是學生最常問他的問題。
彭金隆認為,綜效難做數量化驗證,但就事實觀察,過去十年金控規模已翻倍成長,從金控法設立至今,對金融市場影響相當顯著,隨金控成立後,因併入金控而減少的金融機構家數繁多,透過金融機構整併,讓台灣金融機構更具有國際競爭力,是不爭的事實。
他說,以前他常認為台灣金融業走不出台灣海峽、巴士海峽,但有了金控後,現在金融機構範圍已跨越海峽及亞洲,能向國際化發展,無論規模或人才,他都抱持非常肯定的態度,「台灣金控公司發展,是過去20年來非常成功的經驗」。
新光金正面臨子公司新壽資本不足的困境,又牽涉與台新金評估合併,金管會前主委黃天牧曾定調,新光金替新壽增資應是首要之務,不認為當時是談論合併適當時機,不過,彭金隆認為,增資與合併兩者屬於獨立事件。
彭金隆說,他不方便評論個案,但假設金管會對一家金融機構管理已作出該有監理措施,這和未來整併是獨立事件,無論與任何一家金融機構合併,體質不會突變,不會免除原本該有的增資義務。
彭金隆直言,金管會不希望任何一家金融機構發生問題,而是希望每家業者都能持續好轉,現在似乎也有看到此跡象,監理官並非要整治誰,而是要讓市場更安定,「若整併也是一種方法,當然可以列入考慮」。
彭金隆說,金控法明定整併規則,金管會尊重市場機制,其實市場上任何一起合併案,無論合意或非合意併購,最終都要經股東會同意,換言之,實質上合併案都必須合意才能進行下去,將契約書交給金管會審視。
他指出,金管會尚未收到正式申請案,無法評論,但制度面已訂定清楚架構,金管會不預設業者誰和誰合併,但若要合併,金管會希望業者都依法規來走,只要循正常管道,金管會都非常歡迎業界提出有助於市場穩定及發展的作法。
彭金隆表示,有人說金融監理是藝術,他認為依法行政是公務員天職,亦是公平監理非常重要的標準,他未來對市場管理以2句話形容,即「以法律人、以理服人」,無論未來裁處書或與業者溝通,「不能說我是主管機關我說了算」,而是會秉持專業,清楚說明道理。
彭金隆說,金融業涉及社會非常大的公共利益,且現在經營者並不見得代表所有股權,即便經營者代表所有股權,多數可能還涉及槓桿經營,且牽涉眾多保戶權益,金管會希望金融業談整併,開大門走大路,完全透明進行整併,這亦是市場所期待。
對於近年金控大股東不當干政頻傳,金管會先前研擬金控法及銀行法修正案,並送入行政院審議中。外界關注彭金隆後續態度,他說,立法本身是中性的,他不認為「干政」是中性字眼,金管會強調公司治理精神,未來對此盡量不要用「干政」這樣先入為主的角度思考,而是應該主張「權責相當,資訊透明」。
彭金隆說,有權的人必須負相當的責任,不能有權無責,若沒有擔任職務卻執行實質決策,即是權責不相當;對於未來市場管理,他再度強調以法律人,若法律上沒有賦予金管會裁量權,金管會盡量透明監理,若法律上明定裁量權,金管會即依本職監理,依法行政。未來對於金控法及銀行法修正,會再進行討論,真正目的還是希望落實金融市場權責相符、資訊透明。
另一方面,對於近年金融監理沙盒乏人問津,彭金隆今天也提到,不僅台灣,其他國家亦面臨類似困境,金管會將思考擴大業務試辦範圍至主管機關可決定的法規上面,包括自律規範、應注意事項及審查要點等,以達到類似輕量監理沙盒效果,讓未來實驗量能再擴張,金融科技業者與金融業者未來將有更大結合可能性。
彭金隆直言,台灣有很好的科技背景條件,且台灣金融業相當認真投入,台灣金融科技不應僅止於此,而是有更往前走的可能。
今年金融市場併購傳聞不斷,陸續傳出京城銀行找買家、新光金洽台新金重啟合併評估等,但合併案能否成就,最終仍要看主管機關金管會態度。彭金隆上任後首度接受媒體專訪,明確揭露他對金融整併的態度。
彭金隆說,任何一件能增強競爭力、符合法令,並能兼顧股東權益及市場穩定的併購,他都持支持態度,金管會不會為支持而支持、為合併而合併,還是要看個案對市場影響,就法令依據對個案進行檢視,但整體而言,對於強化金融市場穩定、有助於市場發揮效率的良質併購或合併案,金管會均抱支持態度。
彭金隆過往以保險學者身分為外界熟知,但他早年其實曾任公務員,為前財政部長邱正雄秘書,參與金控法編訂甚深。金控法立法至今已23年,彭金隆說,金控法立法是否發揮綜效,這一題是學生最常問他的問題。
彭金隆認為,綜效難做數量化驗證,但就事實觀察,過去十年金控規模已翻倍成長,從金控法設立至今,對金融市場影響相當顯著,隨金控成立後,因併入金控而減少的金融機構家數繁多,透過金融機構整併,讓台灣金融機構更具有國際競爭力,是不爭的事實。
他說,以前他常認為台灣金融業走不出台灣海峽、巴士海峽,但有了金控後,現在金融機構範圍已跨越海峽及亞洲,能向國際化發展,無論規模或人才,他都抱持非常肯定的態度,「台灣金控公司發展,是過去20年來非常成功的經驗」。
新光金正面臨子公司新壽資本不足的困境,又牽涉與台新金評估合併,金管會前主委黃天牧曾定調,新光金替新壽增資應是首要之務,不認為當時是談論合併適當時機,不過,彭金隆認為,增資與合併兩者屬於獨立事件。
彭金隆說,他不方便評論個案,但假設金管會對一家金融機構管理已作出該有監理措施,這和未來整併是獨立事件,無論與任何一家金融機構合併,體質不會突變,不會免除原本該有的增資義務。
彭金隆直言,金管會不希望任何一家金融機構發生問題,而是希望每家業者都能持續好轉,現在似乎也有看到此跡象,監理官並非要整治誰,而是要讓市場更安定,「若整併也是一種方法,當然可以列入考慮」。
彭金隆說,金控法明定整併規則,金管會尊重市場機制,其實市場上任何一起合併案,無論合意或非合意併購,最終都要經股東會同意,換言之,實質上合併案都必須合意才能進行下去,將契約書交給金管會審視。
他指出,金管會尚未收到正式申請案,無法評論,但制度面已訂定清楚架構,金管會不預設業者誰和誰合併,但若要合併,金管會希望業者都依法規來走,只要循正常管道,金管會都非常歡迎業界提出有助於市場穩定及發展的作法。
彭金隆表示,有人說金融監理是藝術,他認為依法行政是公務員天職,亦是公平監理非常重要的標準,他未來對市場管理以2句話形容,即「以法律人、以理服人」,無論未來裁處書或與業者溝通,「不能說我是主管機關我說了算」,而是會秉持專業,清楚說明道理。
彭金隆說,金融業涉及社會非常大的公共利益,且現在經營者並不見得代表所有股權,即便經營者代表所有股權,多數可能還涉及槓桿經營,且牽涉眾多保戶權益,金管會希望金融業談整併,開大門走大路,完全透明進行整併,這亦是市場所期待。
對於近年金控大股東不當干政頻傳,金管會先前研擬金控法及銀行法修正案,並送入行政院審議中。外界關注彭金隆後續態度,他說,立法本身是中性的,他不認為「干政」是中性字眼,金管會強調公司治理精神,未來對此盡量不要用「干政」這樣先入為主的角度思考,而是應該主張「權責相當,資訊透明」。
彭金隆說,有權的人必須負相當的責任,不能有權無責,若沒有擔任職務卻執行實質決策,即是權責不相當;對於未來市場管理,他再度強調以法律人,若法律上沒有賦予金管會裁量權,金管會盡量透明監理,若法律上明定裁量權,金管會即依本職監理,依法行政。未來對於金控法及銀行法修正,會再進行討論,真正目的還是希望落實金融市場權責相符、資訊透明。
另一方面,對於近年金融監理沙盒乏人問津,彭金隆今天也提到,不僅台灣,其他國家亦面臨類似困境,金管會將思考擴大業務試辦範圍至主管機關可決定的法規上面,包括自律規範、應注意事項及審查要點等,以達到類似輕量監理沙盒效果,讓未來實驗量能再擴張,金融科技業者與金融業者未來將有更大結合可能性。
彭金隆直言,台灣有很好的科技背景條件,且台灣金融業相當認真投入,台灣金融科技不應僅止於此,而是有更往前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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