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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 中央社

新版財劃法 主計長:若不減國防預算其餘經費須刪37%

財劃法三讀修正通過,中央須新增釋出新台幣3753億元給地方,包括國防經費等中央計畫可能通案性刪減28%,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今天表示,若國防經費不減,其他項目的預算減幅可能要提高至37%。

立法院財委會今天安排行政院、主計總處與財政部列席專題報告「行政院表示:因財劃法修正,114年度總預算須重編」。

財劃法三讀修正通過後,中央對地方財源挹注增加釋出新台幣3753億餘元,對114年度總預算案扣除法律義務支出後,影響比例達28%。

民眾黨立委張(啟)楷質詢表示,114年度總預算中,中央政府法律義務支出部分應如實詳盡編列,而非因財劃法三讀後中央要增加釋出財源,去砍民生預算。陳淑姿表示,若國防預算不減,其他項目的預算減幅可能要提高,幅度提升至37%,她也不願意影響民生計畫。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質詢指出,陳淑姿過去曾在台南市擔任主計處長,當時台南也主張要修正財劃法。

陳淑姿表示,當時台南債務狀況已達公債法上限,薪水發不出來,但現在各縣市財政狀況與過去不同,如今財政已有賸餘;財劃法修法後,影響中央重大建設與施政,連115年度預算編列也會有難度。

陳淑姿回應民進黨立委吳秉叡質詢,她表示,若114年度總預算案在立法院通過,主計總處會照案推行,每個部會要刪減經費規模,需要逐一討論,檢視哪些計畫保留或減列,過程相當費時,且確實有其困難度。

陳淑姿先前指出,財劃法修正通過後,中央每年將減少3753億元,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3兆1325億元為例,依法律義務支出1兆8144億元(約占58%),無法刪減;其餘歲出1兆3181億元(約占42%),須刪減約28%,將造成已核定且尚在執行中各項計畫經費難以為繼,受影響的包括國防經費2945億元、撥補勞保1200億元、租金補貼400億元、少子女化對策346億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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