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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 中央社

零售業數位轉型 經部:消費者行動支付比重增至11%

零售業數位轉型趨勢持續,經濟部表示,消費者以行動支付方式付款比重,由106年0.6%上升至112年的11.2%,現金使用則逐年下滑;受惠會員生態圈和自行開發行動支付工具等策略,綜合商品零售業、藥品及化粧品業行動支付使用的占比與增幅,分居冠亞軍。

經濟部統計處今天發布產業經濟統計簡訊指出,隨著行動裝置普及,政府及民間業者協力擴展多元化應用場域,以及法規、產業標準、資訊安全等基礎環境陸續完備,消費者使用行動支付意願明顯提高。

根據統計處的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經營實況調查,零售業中消費者以行動支付方式付款的比重逐年提升,由民國106年的0.6%上升至112年的11.2%,6年間成長10.6個百分點,而現金則逐年下滑,由106年41.1%下滑至112年的23.0%,減少18.1個百分點。

統計處表示,各業別的消費者行動支付占比亦有顯著差異,綜合商品零售業、藥品及化粧品業得益於會員生態圈,以及自行開發行動支付工具等策略,行動支付占比從106年的0.8%及0.9%,提升至112年的17.8%及15.2%,112年占比與增幅均分居冠亞軍,電子購物及郵購業占比12.2%居第3。

觀察數位轉型營運策略,統計處調查顯示,113年5月零售業者數位轉型營運策略以「經營網路社群」占66.6%最高,其次為「提供行動支付結帳功能」占58.7%,「以數位科技蒐集顧客數據並精準行銷」占40.5%居第3。

相較於111年5月,以「提供行動支付結帳功能」上升6.5個百分點最多,顯示業者面對新興科技快速發展推動的數位浪潮,加上政府積極輔導商業創新及數位轉型,提供多元行動支付工具是未來重要營運策略之一,可望推升消費者使用行動支付的意願。

此外,根據數位發展部數位近用調查報告結果顯示,12歲以上網路族使用行動支付比率逐年攀升,自109年32.8%上升至113年48.9%,增加16.1個百分點。

若依年齡別觀察,113年以20至29歲的使用率73.2%、30至39歲72.2%分居前2名,40至49歲59.4%居第3,顯見20至49歲的青壯年相較其他年齡層偏好以行動支付付款交易;若與109年比較,亦以20至49歲成長幅度較明顯,使用行動支付比率增加逾20個百分點,高於其他年齡層。

就主要縣市別觀察,以台北市及新竹縣使用率均為56.1%並列首位,新竹市55.3%居第3,新北市52.4%居第4,顯示北部縣市行動支付使用率相對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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