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8 | 中央社
為台積電守住營業秘密 陳玲玉:法律面助攻台成科技島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從1980年代協助引進台灣首家賣場家樂福,到2011年台積電營業秘密保護案,50年來承辦的重要案件,正是台灣經濟成長歷史縮影。榮譽首席顧問陳玲玉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過去半世紀各行各業奠下的扎實基礎,是讓台灣面對當前挑戰仍能臨危不亂的最佳後盾。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Baker McKenzie)日前才剛舉行50週年慶祝晚會,向與會者分享經典案例;其中,最為人所知的案子之一,莫過於代表台積電贏得台灣首件依營業秘密法,禁止離職高階主管投靠外國競爭公司的官司。
成功守住台積電營業秘密 台灣科技島地位難撼動
這場訴訟戰耗費4年轉敗為勝。今年執業50年的律師陳玲玉回憶,2011年接下此案最大挑戰是,法官只知道專利、商標、著作權,還不太理解「營業秘密」的真正內涵,「尤其我一講出來就不是秘密,所以怎麼說明營業秘密?」因此首要之務是找出方法,向法官闡述營業秘密的精髓。
她說,台積電製程研發中有可能測試1000次,999次都失敗,只有一次成功,才成為可用的技術、進而申請專利,「那999次就是營業秘密」,因為如果讓競爭廠商知道,「他們就可以直接跳過失誤」。
換言之,台積電trial and error(反覆測試)的過程都是營業秘密。台積電之所以能在全球持續維持領先地位,也是因手握這些knowledge(知識)。
很可惜,雖然邏輯清晰,國際通商仍在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的假處分、第一審吞下敗仗,但陳玲玉沒有氣餒,經百般思考,她想到可以台積電投入的鉅額研發經費與業界最高獲利率等數據,論述台積電營業秘密的經濟價值,最後成功說服法官,在第二審逆轉勝,寫下台灣司法史上保護營業秘密的首例。
她分析,該案確實在台灣成為領導全球的科技島路上,從法律層面扮演著重要角色。
近年台積電加大海外布局腳步,2021年,當台積電打算前往日本熊本設立新廠時,台積電資深副總經理暨法務長方淑華第一通電話便打給相識多年的陳玲玉,盼由國際通商協助達陣,雙方夥伴信賴關係可見一斑。
助富邦策略聯盟 替台灣金融市場注入活水
國際通商除了協助台灣鞏固矽島地位,也是金融整併高手。1999年富邦策略聯盟案,即協助富邦集團獲得花旗銀行投資高達8億美元,創台灣史上單一外人投資案最高金額紀錄。
陳玲玉表示,1990年代以後的金融環境是,台灣逐步朝向市場自由化,與外資合作則在起步,策略聯盟更是不容易達成。尤其,花旗是一次投資富邦5家子公司,複雜度更高,得從大策略底定,到契約一條條談。記得那時為了配合紐約時間,還和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相約晚上9時在事務所,一路奮戰到天亮。
收尾時,為防止消息外洩,陳玲玉特地與富邦金董事長蔡明興、顧問汪士邁、顧問王悅賢飛往東京,在六本木的飯店與花旗代表進行最後協商,之後再以「越洋換約」方式,正式簽署策略聯盟合約。
她指出,此案富邦藉由引入花旗的金融產品、科技與教育訓練等,推升金控集團品質全面提升,無論在服務、風險管理等層面都更上一層樓,理所當然也助攻營收、獲利表現,促使富邦脫胎換骨,爾後金融同業彼此學習,也間接推動台灣金融市場更加茁壯蓬勃。
面對當前挑戰陳玲玉:不可出賣台灣智財權謀利
回顧50年前,台灣沒有Duty Free Shop(免稅店)、屈臣氏、家樂福,是國際通商協助引進這些外商經營模式及國際品牌,為台灣社會帶來新的消費刺激,也陪伴台灣經濟成長,更在法律面協助台積電、趨勢科技等台灣企業成為跨國企業。
作為台灣高鐵公司法律顧問,投資金額高達5500億元的台灣高鐵案,是台灣第一個BOT案,成就台灣南北一日生活圈。陳玲玉至今已擔任台灣高鐵法律顧問逾28年。
如今,面對全球局勢瞬息萬變,她不諱言,台灣正面臨兩大挑戰,首先是外國廠商競爭力提升,台灣企業面對更大壓力;再者為中國的打壓,例如海底電纜的破壞等。因此,她提出商品差異性、企業經營創新及永續的重要性,更要強化「愛台灣的意識」,致力保護台灣的智慧財產權與營業秘密,防止外洩,「尤其不可以出賣台灣的智財權而謀利」。
「現在的台灣,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她說,台灣穩固的經濟基礎,是50年來慢慢扎根,而台灣人的智慧與努力則是最大優勢。她更從高雄氣爆案真切感受到:「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
時間回到2014年高雄氣爆案隔年,李長榮集團總裁李謀偉主動找上陳玲玉尋求援助,她和李謀偉首先達成共識:「我們不談法律」,先協助受難者與其家屬。最後,以「善念」提出方案,在法院判決以前,與85名罹難者家屬一一達成和解。
這起案件讓各地方政府重新檢視並加強管線安全性,亦可供後續意外事件處置的借鏡參考。陳玲玉說,「我因透過服務客戶而有機會奉獻台灣,感到很欣慰。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Baker McKenzie)日前才剛舉行50週年慶祝晚會,向與會者分享經典案例;其中,最為人所知的案子之一,莫過於代表台積電贏得台灣首件依營業秘密法,禁止離職高階主管投靠外國競爭公司的官司。
成功守住台積電營業秘密 台灣科技島地位難撼動
這場訴訟戰耗費4年轉敗為勝。今年執業50年的律師陳玲玉回憶,2011年接下此案最大挑戰是,法官只知道專利、商標、著作權,還不太理解「營業秘密」的真正內涵,「尤其我一講出來就不是秘密,所以怎麼說明營業秘密?」因此首要之務是找出方法,向法官闡述營業秘密的精髓。
她說,台積電製程研發中有可能測試1000次,999次都失敗,只有一次成功,才成為可用的技術、進而申請專利,「那999次就是營業秘密」,因為如果讓競爭廠商知道,「他們就可以直接跳過失誤」。
換言之,台積電trial and error(反覆測試)的過程都是營業秘密。台積電之所以能在全球持續維持領先地位,也是因手握這些knowledge(知識)。
很可惜,雖然邏輯清晰,國際通商仍在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的假處分、第一審吞下敗仗,但陳玲玉沒有氣餒,經百般思考,她想到可以台積電投入的鉅額研發經費與業界最高獲利率等數據,論述台積電營業秘密的經濟價值,最後成功說服法官,在第二審逆轉勝,寫下台灣司法史上保護營業秘密的首例。
她分析,該案確實在台灣成為領導全球的科技島路上,從法律層面扮演著重要角色。
近年台積電加大海外布局腳步,2021年,當台積電打算前往日本熊本設立新廠時,台積電資深副總經理暨法務長方淑華第一通電話便打給相識多年的陳玲玉,盼由國際通商協助達陣,雙方夥伴信賴關係可見一斑。
助富邦策略聯盟 替台灣金融市場注入活水
國際通商除了協助台灣鞏固矽島地位,也是金融整併高手。1999年富邦策略聯盟案,即協助富邦集團獲得花旗銀行投資高達8億美元,創台灣史上單一外人投資案最高金額紀錄。
陳玲玉表示,1990年代以後的金融環境是,台灣逐步朝向市場自由化,與外資合作則在起步,策略聯盟更是不容易達成。尤其,花旗是一次投資富邦5家子公司,複雜度更高,得從大策略底定,到契約一條條談。記得那時為了配合紐約時間,還和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相約晚上9時在事務所,一路奮戰到天亮。
收尾時,為防止消息外洩,陳玲玉特地與富邦金董事長蔡明興、顧問汪士邁、顧問王悅賢飛往東京,在六本木的飯店與花旗代表進行最後協商,之後再以「越洋換約」方式,正式簽署策略聯盟合約。
她指出,此案富邦藉由引入花旗的金融產品、科技與教育訓練等,推升金控集團品質全面提升,無論在服務、風險管理等層面都更上一層樓,理所當然也助攻營收、獲利表現,促使富邦脫胎換骨,爾後金融同業彼此學習,也間接推動台灣金融市場更加茁壯蓬勃。
面對當前挑戰陳玲玉:不可出賣台灣智財權謀利
回顧50年前,台灣沒有Duty Free Shop(免稅店)、屈臣氏、家樂福,是國際通商協助引進這些外商經營模式及國際品牌,為台灣社會帶來新的消費刺激,也陪伴台灣經濟成長,更在法律面協助台積電、趨勢科技等台灣企業成為跨國企業。
作為台灣高鐵公司法律顧問,投資金額高達5500億元的台灣高鐵案,是台灣第一個BOT案,成就台灣南北一日生活圈。陳玲玉至今已擔任台灣高鐵法律顧問逾28年。
如今,面對全球局勢瞬息萬變,她不諱言,台灣正面臨兩大挑戰,首先是外國廠商競爭力提升,台灣企業面對更大壓力;再者為中國的打壓,例如海底電纜的破壞等。因此,她提出商品差異性、企業經營創新及永續的重要性,更要強化「愛台灣的意識」,致力保護台灣的智慧財產權與營業秘密,防止外洩,「尤其不可以出賣台灣的智財權而謀利」。
「現在的台灣,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她說,台灣穩固的經濟基礎,是50年來慢慢扎根,而台灣人的智慧與努力則是最大優勢。她更從高雄氣爆案真切感受到:「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
時間回到2014年高雄氣爆案隔年,李長榮集團總裁李謀偉主動找上陳玲玉尋求援助,她和李謀偉首先達成共識:「我們不談法律」,先協助受難者與其家屬。最後,以「善念」提出方案,在法院判決以前,與85名罹難者家屬一一達成和解。
這起案件讓各地方政府重新檢視並加強管線安全性,亦可供後續意外事件處置的借鏡參考。陳玲玉說,「我因透過服務客戶而有機會奉獻台灣,感到很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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