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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1 | 中央社

房東申請囤房稅優惠稅率 期限延長至6/2

囤房稅2.0今年5月開徵,政府為鼓勵民眾出租閒置房屋,給予申報租金所得達到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者,可適用1.5%至2.4%的較低稅率,不過許多房東不清楚新制,來不及在3月24日前申報。財政部政務次長李慶華今天表示,決定比照自住房屋狀況,房東申請優惠稅率的期限延長到6月2日。

房屋稅5月開徵,首度適用囤房稅2.0新制。非自住房屋方面,財政部指出,囤房稅2.0新制加重多屋族未作有效使用的空閒置房屋稅負,適用法定稅率2%至4.8%;另外,為鼓勵多屋族將空閒置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針對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的住家用房屋,調降房屋稅稅率,適用法定稅率區間為1.5%至2.4%。

李慶華今天前往台北國稅局信義分局,視察首日報稅情形。李慶華接受媒體採訪表示,為了鼓勵房東把閒置房屋出租,提供優惠稅率1.5%至2.4%,這項制度已經宣導很長一段時間,但地方政府最近也反映,很多房東收到稅單才發現稅率有差異。

李慶華表示,如果民眾是出租房屋、且申報所得達到相關租金標準,將比照自住房屋的狀況,房東申請期限將延長到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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