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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 中央社

因應美關稅 財部:即起受理營業稅留抵稅額加速退還

財政部今天發布相關作業原則,營業人若因美國關稅政策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即日起可向國稅局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限額新台幣30萬元,免專案報財政部,退稅時程上更為快速。

所謂「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舉例如果營業人在某一年1、2月期營業稅,因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而產生溢付,溢付部分將作為營業人的留抵稅額,可於後續辦理各期營業稅申報時,扣抵各期營業稅應納稅額,直至無留抵稅額為止;但情形特殊者得專案申請退還。

為協助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的營業人,財政部今天發布「受理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審核作業原則」。

此措施適用期間為美國評估及實施關稅政策的影響期間,台灣營業稅稅籍狀況為營業中的營業人均可適用。由於美國總統川普4月初宣布對等關稅政策,以此計算,3、4月期營業稅起,可適用此作業原則。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林巨(峰)說明,適用條件方面,包含經主管機關因應美國關稅政策提供紓困、補貼、補償、振興、支持或協助等相關措施,或其他因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致營業收入減少。

林巨(峰)表示,營業人符合上述情形之一者,就可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累計退還限額為新台幣30萬元。

林巨(峰)說明,過去COVID-19疫情期間,營業人留抵稅額可免專案報財政部核定退還,當時適用要件之一,大致為營業收入減少達15%;此次留抵稅額退稅的適用要件,同樣亦有營業收入減少,但並未設有一定百分比,預料將會有更多營業人符合退稅資格。

林巨(峰)提醒營業人,可於此作業原則適用期間內,檢具申請書及證明文件向所在地國稅局提出,國稅局將會從簡、從速辦理。另外,如果有以營業稅留抵稅額作為補徵稅額或罰鍰擔保者,該部分不得申請退還。

財政部官員說明,適用此作業原則者,可以免報財政部專案申請退還,僅需由國稅局受理審核,時間上會比較快,但由於限額30萬元,若營業人有超過限額的需求,仍可專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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