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不美麗1/淡海地標影城廣場15年租約鬧糾紛 美麗新1億元求退場宏壽喊1.7億元
[周刊王CTWANT] 淡海新市鎮2024年最大一樁房東房客糾紛案,12月20日終於落幕。淡海美麗新廣場與房東宏泰人壽(宏壽)15年租約只走6年,日前宏壽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向美麗新實業公司提前終止租約,原因為美麗新違約,為確保公司權益,終止合約」,雙方「分手」已成既定事實,剩下要談的是如何爭取「最有利」的分手。
美麗新董事長黃世杰身邊人士表示:「當初宏泰集團林鴻南董事長主動來找黃董,黃董義氣相挺,在家族成員不同意的情況下仍與宏壽合作,還因此丟了美麗華董座,如今又在淡海美麗新吃了悶虧,可說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宏泰集團由林堉璘於1975年所創,從營造建築起家,旗下事業橫跨建築、銀行、保險等,在信義計畫區及淡海新市鎮等持有大量土地,而有「台灣地王」稱號,林堉璘接班人為三子林鴻南。美麗華黃家發跡更早,早年由窯磚廠轉入羽毛業,掙錢買地成了大直重劃區大地主,1979年以「美麗華飯店」打響名號,龐大事業版圖由創辦人三兄弟後代分管,其中大房黃杏中主導美麗華百樂園、球場及影城,黃世杰為么子。
據了解,美麗新廣場與宏壽的租約從2018年12月開始,預計2033年底到期,但淡海美麗新廣場開幕至今的6年,雙方曾多次對簿公堂,互有勝負,早已貌合神離。
本刊記者深入了解,美麗新實業在2024年7月間對宏泰人壽起訴,主張宏泰人壽違約,從114年起終止租賃契約,請求返還4250萬元的押租金;且不排除另外訴請宏壽給付違約金。而宏泰人壽也回應:「商場租約因美麗新違約已提前終止,本公司會依約向美麗新主張合法權利。」
對於提前解約一事,美麗新實業的委託律師溫宇謙接受CTWANT記者採訪時說,宏壽在2018年5月時曾提出一份行銷活動概要,承諾會在輕軌崁頂站至美麗新商場間,興建藝術廊道、提供彩繪接駁車、建置藝術籃球場、鋪設地景雷射藝術,雙方遂在2018年12月簽約,租下影城及商場。
影城部分前三年每月租金208萬元,第四年起月租275萬元;商場的租金比影城略高一些,都是採包底抽成的方式,年營收超過1.4億元部分,由宏壽抽成20%。但據了解,不管是影城或商場,美麗新廣場自開幕以來,從未達到讓宏壽可以抽成的業績。
然而,淡海美麗新廣場2019年2月開幕迄今,溫宇謙表示,宏壽的承諾都沒有動靜,據此,美麗新主張終止租賃契約的理由,包括宏壽提供的建物,部分櫃位使用執照與約定用途不符、結構不良以致嚴重漏水、管線不良以致惡臭等問題,以及宏壽在淡海美麗新廣場開幕前承諾要做的諸多建設,至今都未完成。
此外,宏壽也承諾在商場旁經營飯店、婚宴會館,共同吸引人流。記者實地前往了解,商場旁的飯店建築雖已在疫情前完成,且二樓還有廊道連接商場,但目前整幢都是空著,據悉已委託宏盛整幢出租。
據知情人士表示,美麗新7月提起訴訟後,宏泰人壽8月間曾向美麗新表達和解意願,表示願意善盡出租人義務,修繕商場瑕疵,希望雙方能彼此撤告,訴訟於是暫停了一段時間,約好等宏壽修好商場後,雙方一起撤。
豈料,直到10月初山陀兒颱風來襲前,商場都還沒有修好,造成商場水流成河;接著康芮颱風又讓美麗新廣場70多個消防受信總機受損無法連動,雙方對維修義務歸屬各有堅持,才讓分手成為定局。
其實,美麗新開幕第一年就遇上疫情,2022年曾對宏壽提告,主張影城受疫情影響營收減少,最慘月份的營收僅65萬元,只剩同期的4.9%,請求房東宏壽應調降租金至41萬元。但法院在一、二審都認定宏泰人壽在疫情期間只收取約定租金,抽成租金歸零,沒有因疫情獲利,駁回美麗新的請求。
事後,宏壽在2023年以「美麗新在疫情期間訴請減租」為由,訴請美麗新給付違約金4000萬元。這個案子在二審審理中,曾經移付調解。
一位調解會在場人士告訴記者:「美麗新第一次表達和解意願,願意付1000萬元給宏壽,希望終止租約,但宏壽拒絕。調解委員於是詢問美麗新,是否能再多付一些,美麗新於是說,不然就1億元吧。調解委員強烈建議宏壽接受,但宏壽堅持至少要1.7億。」
這場淡海新市鎮美麗新廣場的房東房客分手,一點也不美麗。美麗新董事長黃世杰身邊人士無奈地說:「法院怎麼判,我們就怎麼做吧!一切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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