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31 | 周刊王

8月31日為地價稅基準日。(圖/Unsplash)
誰來繳11月地價稅? 土地所有權人8/31最後登記日注意事項一次看

[周刊王CTWANT] 財政部指出,地價稅是按「年」計徵,每年8月31日的土地登記狀況,決定11月誰是納稅義務人的關鍵。
財政部說明,即便在年度中土地已經買賣移轉,仍要看移轉登記「完成日期」,必須依8月31日當天土地登記簿所載的所有權人來認定。舉例來說若甲方9月1日才完成移轉登記,那麼8月31日所有權仍在甲方名下,全年地價稅由甲負責繳納。
至於買賣雙方訂定契約書,分配地價稅由誰繳納,財政部指出,則屬於當事人間約定的私權行為,不會因此變更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仍應依稅法規定繳納。
地價稅將在今年11月正式開徵,財政部呼籲民眾務必留意,避免因誤判而忽略繳納,導致被加徵滯納金。尤其是近期有進行土地買賣、贈與或繼承的人,更應注意登記完成日期,避免事後爭議。
地價稅會根據土地用途不同稅率也不同,自用住宅用地、國宅用地、勞工宿舍用地等稅率都是「2/1000」;公共設施保留地稅率「6/1000」;公有土地、事業直接使用土地稅率為「10/1000」;若是一般土地的話,因為「地價稅」是「地方稅」,各縣市累進起點地價均不相同,持有土地民眾可到各縣市官網或地方稅網路申報資料官網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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