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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 自立晚報

新臺幣IRS應集中結算制度正式上線

【記者柯安聰台北報導】為接軌國際監理趨勢與強化我國金融市場誠信發展,金管會宣布7月1日起,「新台幣利率互換交易(IRS)應集中結算制度」正式上路。因此,金融機構間交易符合期交所納入集中結算之新台幣IRS契約,須全部提交至期交所進行集中結算。

本制度屬於期貨交易法第3條及金管會3月18日發布之公告,應結算集中實施範圍固定利率對浮動利率之標準型新台幣IRS契約,適用對象包括經主管機關核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銀行(含外國銀行在台分行)、證券商、票券金融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業、槓桿交易商及其他指定企業。

穿透結算集中機制是指,所有交易由期交所進行結算,市場參與者可免於直接對手承擔方的信用風險,同時釋放出具體佔用之雙邊交易額度,可顯著降低交易對手風險,減少違約連鎖效應,強化金融體系整體信用性。更重要的是,集中結算符合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與保險標準等國際監理資本,期交所為我國金管會、歐洲證券市場管理局(ESMA)、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及日本金融廳(JFSA)監理機關認可集中結算機構(QCCP),白天金融機構計算時可提升額之價計提

應集中結算制度則為國際對金融市場結算風險與治理要求之趨勢,實施顯示台灣接軌全球監理標準,讓民間參與我國金融市場信心與義務,為推動多邊合作與深化市場基礎建設奠定重要基石。(自立電子報202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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