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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 Knowing新聞

年末防詐警鐘響起!檢察官羅韋淵揭詐騙五大套路,點名科技偵查法需補強關鍵「木馬」

年末防詐警鐘響起!檢察官羅韋淵揭詐騙五大套路,點名科技偵查法需補強關鍵「木馬」

比特幣價格突破10萬美元大關後引發的投資熱潮如火如荼,然而市場的狂熱也成為詐騙份子的溫床,各式謊稱應用區塊鏈技術及虛擬貨幣相關的詐騙案件層出不窮。


近期,台灣除了出現假冒臺灣證券交易所名義進行的詐騙案之外,「觀看影片領泰達幣」竄升為最新型的詐騙手法,受騙人數達 5000 多人,初估損失約 6000 萬元。受害者觀看影片 10 秒即可領泰達幣,初期確實有獲利,但後續需支付 400 美元升級押金,並拉更多人加入,形成老鼠會模式。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的數據,今年 11 月警方受理詐騙案件超過 1 萬 8000 件,較 10 月上升 0.3%,損失金額高達 126 億 7594 萬元,比 10 月增加近 6 億元,增幅達 4.9%。其中,假投資詐騙、網路購物詐騙、假買家騙賣家詐騙、假交友(投資詐財)和假交友(徵婚詐財)成為前五大詐騙手法。


在年終紅包季詐騙案件高發之際,投資者如何擦亮眼睛,識破加密貨幣詐騙的五大常見套路?政策制定者、產業界與法律界又應如何聯手應對詐騙挑戰,保護民眾財產安全?


「加密貨幣詐騙案件在年底尤其猖獗,即便ICO(首次代幣發行)亂象很多年前就出現,民眾還是不斷掉入此類詐騙的陷阱中!」臺灣士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羅韋淵,在接受《幣特財經》採訪時表示。


ICO 詐騙為何總能死灰復燃?跟直銷盛行大大有關!


羅韋淵解釋,ICO 詐騙雖然已經有多年歷史,但往往能死灰復燃、不時在市場上出現的最大原因,在於詐騙集團總會以發行虛擬貨幣為名,搭配「直銷模式」吸引受害者。例如過去的「IBCoin」和「魔券幣」(MOCT)案件,詐騙金額均高達數億元,其中都涵蓋利用直銷系統拉下線來擴展騙局的情況。


羅韋淵進一步呼籲,針對此類詐騙,政府應要求所有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加強審核新幣種的合法性與可行性,並透過透明的資訊披露來保障投資人。


假投資詐騙、假廣告、假新聞與假數據


「在假投資詐騙的套路中,『假廣告』往往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羅韋淵表示,假投資詐騙已成為最常見的詐騙類型之一,而這些案件的開端通常始於社群媒體上的誘人廣告。詐騙集團透過這些假廣告引導受害者進入特定群組,接著利用虛假的平台數據、話術,甚至捏造新聞,來營造投資機會的假象。


羅韋淵進一步解釋,詐騙者常以當前熱門議題為話題,例如聲稱某虛擬貨幣因市場波動而大幅上漲,甚至用如「川普當選」這類政治新聞來炒作市場情緒,製造緊迫感,促使受害者急於將資金匯入指定的帳戶或虛擬錢包。然而,當受害者試圖提領時,卻遭遇「系統維護」、「升級中」等藉口,最終才驚覺已經受騙。


根據羅韋淵分享的數據,自 2023 年 4 月 10 日啟動投資詐騙廣告蒐報機制以來,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止,金管會及相關單位已累計蒐報超過 6.3 萬件網路投資詐騙廣告。雖然蒐報機制有助於揭露詐騙手法,但他坦言,這類案件的執法過程中仍然面臨諸多挑戰。


「許多詐騙集團利用跨境平台操作,導致我們在追查廣告來源或資金流向時步履維艱。」羅韋淵指出,目前主流的社群媒體和廣告平台大多屬於跨境營運,其對廣告內容的審核不夠嚴格,讓假廣告有了滋生的空間。此外,詐騙集團也善於利用海外勢力來掩蓋真實身分,使得追查工作更為複雜。


正因如此,台灣政府在去年積極推動「打詐新四法」。其中,《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規定,當相關機關通知平台發現詐欺廣告或疑似涉及詐欺的內容時,平台需在 24 小時內採取下架、限制瀏覽或停止播送等必要行動。羅韋淵補充道,後續經由《投信投顧法》的修正,更明確要求網路平台業者承擔下架不法投資廣告的責任。同時,證券周邊單位也會繼續協力蒐報違規廣告,並由司法警察機關通知平台業者進一步執行下架措施,為防堵詐騙行為增加一道堅實的防線。


真實案例揭示海外詐騙新手法!


「交易所其實在這類案件中扮演關鍵角色!」羅韋淵表示,他認為交易所在全民阻詐的環節中應該承擔更多責任,包括建立資金流向追蹤機制,並對異常交易進行主動攔截。此外,他也建議平台加強用戶教育,幫助投資者辨識潛在風險。


羅韋淵在採訪中分享了一個由朋友諮詢的案例,揭露了海外虛擬貨幣詐騙的新手法。該名友人提到,自己接觸到一個看似正規的投資項目,整個流程從合法交易所開戶、購買泰達幣(USDT),再將資金轉至指定錢包地址,表面上毫無破綻。然而,對方強調,只有匯款至指定地址才能參與這個「高回報項目」,這讓他感到疑惑並向羅韋淵求助。


羅韋淵指出,這正是詐騙集團的一貫伎倆。他們刻意利用導引投資者到合法平台註冊營造信任感,但資金一旦轉至非託管錢包,受害者便完全失去掌控權,無法追回。他提醒民眾,遇到此類要求匯款到不明地址的情況,應立即提高警覺,並建議先撥打證劵期貨反詐騙法律諮詢專線:(02)2737-3434或 165 反詐騙專線諮詢,以免陷入詐騙陷阱。


OTC 交易詐騙的隱藏危機


羅韋淵進一步談到 OTC(場外交易)詐騙的手法,詐騙集團引導受害者安裝假錢包,指示被害人至社群媒體上的特定幣商購買泰達幣,並由詐騙集團的車手佯裝幣商出面向受害者收取現金,再由詐騙集團將泰達幣轉入詐騙集團分配給受害者之錢包地址,但實際上該錢包地址的私鑰仍由詐騙集團掌握,被害人因為不持有私鑰,且不熟悉虛擬貨幣交易紀錄之查詢,因而誤信自己真的持有錢包內顯示之泰達幣,而陸續交付現金給車手。


感情詐騙與情感依賴


感情詐騙是另一種令人防不勝防的手法,特別鎖定心理需求高的受害者,例如獨居長者或內心孤單者。羅韋淵分享了一個令人惋惜的案例:一名 70 多歲的女性在網路上結識了一位自稱海外工作的「戀愛對象」。對方以溫柔體貼的言辭博取信任,甚至承諾婚姻,讓這名女士深陷其中。不久後,對方開始以資金周轉困難為由,請求她購買 Apple 點數卡幫忙應急。這名女性一開始全心信任,每天奔波於便利商店購買點數卡並提供卡號。這種行為持續了數月,最終累積損失金額超過一千萬元。即便如此,她仍未察覺受騙,直至警方介入並揭露真相。


羅韋淵指出,感情詐騙的受害者中,不乏已有家庭的人,這讓他們在受騙後感到羞愧,不敢向家人坦承,甚至選擇隱瞞,進一步延誤了報警或求助的時機。他提醒,任何涉及金錢需求的感情交往都應提高警惕,尤其是速成關係。


為了防範這類案件,羅韋淵也建議,家人應多與長輩交流,關心他們的生活與交友情況,並透過正確的資訊教育,幫助他們辨識詐騙伎倆。感情詐騙的危害不僅僅是財產損失,更是對受害者情感的巨大傷害。


「打詐新四法」能否全面發揮效用?隱私與執法的平衡之戰


隨著詐騙手法日新月異,台灣政府於去年推出「打詐新四法」,期望藉由法律層面的完善來遏止詐騙犯罪。然而,這套法律究竟能發揮多少效用?尤其是在《科技偵查及保障法》的框架下,隱私與執法之間的拉鋸成為立法過程中的一大挑戰。


羅韋淵指出,國際合作與科技偵查是打擊詐騙犯罪的兩大關鍵。然而,目前版本的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專章仍有待補強,特別是因隱私爭議而未能落實的「木馬條款」,進一步限制了執法單位在偵辦跨境詐騙案件中的效能。


法務部版本草案曾提出的「大木馬」及「小木馬」科技偵查方式引起廣泛討論,「大木馬」參考德國《刑訴法》設計,允許在嫌犯的電腦或手機植入程式,進一步取得帳號密碼、對話紀錄及網頁歷史等完整數據,幾乎可全面掌控設備操作。相比之下,「小木馬」則採取更為節制的模式,僅限於透過植入程式監控通聯資料,例如訊息、聯絡人名單及通話紀錄,主要針對部分加密通訊軟體進行調查。然而,因隱私權的敏感性,這些技術均尚未正式納入法規。


「民眾對隱私的重視是可以理解的,但我們必須承認,詐騙犯罪的技術化與國際化程度,已非傳統執法手段能有效應對。」羅韋淵進一步解釋,當前詐騙集團頻繁使用如 Telegram 等跨境通訊軟體及加密技術,使得傳統通聯調查難以掌握有效線索,導致案件偵破陷入僵局。


值得注意的是,德國、瑞士等國已經率先引入類似科技偵查技術,並制定了嚴格的規範,例如須經法院授權後方可使用,且在調查結束後需銷毀所有相關數據。羅韋淵認為,這些國際經驗值得台灣借鏡:「如果我們能在法制上建立嚴密的監督機制,限定科技偵查的使用範圍,並確保執法過程的透明性,或許能在保障隱私的同時,提升對詐騙犯罪的遏制能力!」


【本文作者張詠晴/幣特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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