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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 news586

高雄大學財法系師生參訪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雄大學財法系師生參訪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News586/記者張淑慧報導】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財法系)主任張永明,日前帶領「稅法各論」課程學生,參訪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活動透過旁聽訴訟程序、專題講座與廉政宣導,深化學生對行政訴訟制度與公法實務的理解,亦有助於拓展其對未來法政職涯的探索視野。


參訪活動於上月底(5月27日)舉行,張永明表示,行政法院為我國司法體系中極具專業性的審判機關,相關人員需具備深厚的法律素養與豐富的實務歷練。他進一步說明,要成為行政法院法官,必須經歷嚴格訓練與多重考驗,才能勝任處理各類複雜的公法爭議。此外,他也肯定法院近年來積極推動調解制度,對於化解行政爭議與紓解訴訟壓力具有重要貢獻,並感謝法院長期與高雄大學密切合作,提供學生寶貴的學習資源與觀摩機會。


張永明強調,財法系一向重視課程理論與實務結合,此次參訪讓學生親臨法院現場,深入了解行政訴訟流程與法官實務作業模式。對於有志報考司法特考或投身法律實務領域的學生而言,此次學習機會可謂是一堂兼具深度與啟發性的實境法政課程。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院長蘇秋津親自接待師生,簡介法院自民國89年成立以來的發展歷程與功能定位。蘇秋津指出,法院已邁入第25年,長期致力於保障人民權利與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裁判內容涵蓋多起具有社會影響力的重要案件。


蘇秋津亦分享「美麗灣案」、「高捷徵收案」等具指標意義的訴訟經驗,強調行政法院在平衡人民權益與國家權力之間所扮演的關鍵角色。她並指出,法院積極延攬學界專業參與實務運作,過去曾聘請張永明擔任調解委員,協助處理勞健保相關爭議,對提升審理品質與司法專業性貢獻良多。

高雄大學財法系師生參訪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圖/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李明鴻(右1)以實際案例,說明行政訴訟的「三級二審制」架構與各審級職權劃分。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李明鴻則以實際案例,說明行政訴訟的「三級二審制」架構與各審級職權劃分,並介紹稅務、交通與收容等常見案件類型。他提到,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除辦理第一審與上訴案件,亦設有巡迴法庭,服務嘉義、臺東、澎湖等地區民眾,致力提升司法可近性。李明鴻並透過交通裁決與違規舉發案例,說明法律程序常見爭點與誤區,藉此提醒學生,法律程序中的每一步,都是保障自身權益的關鍵。」


政風室主任吳美英以「誠信與廉潔」為題進行宣導,介紹政風室日常業務與《陽光法案》核心精神,並結合實例提醒學生警覺詐騙與不當招攬等風險。她強調,「誠信是建立社會信任與專業倫理的基石,無論未來是否從事公職,皆應秉持廉潔自持的原則。」並鼓勵學生在未來職涯中實踐正直,落實法治社會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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