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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 news586

「大樹和山光電案」業者違害水保情節重大 高市府祭鐵腕!


「大樹和山光電案」業者違害水保情節重大 高市府祭鐵腕!


【News586/記者張淑慧報導】大樹區和山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因於不可開發區進行施工,且未依規定進行水土保持監督,導致土砂流失,造成嚴重水土流失問題。高雄市政府已將此案移交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廢止其第二期水土保持計畫,要求立即停止開發。同時,市府已函請經濟部廢止籌設及施工許可,並請內政部將原開發計畫調回原編定使用,以恢復植生。業者目前的首要任務是恢復植生及採取防汛措施,以確保民眾安全並維護生態環境。


高市府指出,該案屬於太陽光電發電業,依據《電業法》及相關規定,其籌設許可、施工許可及電業執照核發均屬經濟部能源署管轄。市府已正式函文要求主管機關依法廢止相關許可。


市府強調,水利局自核定水土保持計畫後,已積極監督業者執行相關措施,共進行15次檢查,對違規行為裁罰7次,罰款總額108萬元。今年5月,市府即要求業者停止整地施工,並於後續查察中發現業者在不可開發區施工,且違規開發超過2公頃。6月6日,市府邀請經濟部能源署現地會勘,經確認違反開發計畫及施工許可,市府依《區域計畫法》裁處30萬元罰鍰,並函請能源署要求業者拆除違規設施,恢復原地貌。


因業者違反開發及水土保持計畫,情節重大且明確,水利局已於6月19日將案件移送檢調偵辦,並於6月23日廢止第二期水土保持計畫。經發局已向經濟部能源署提報,要求廢止相關籌設及施工許可,都發局亦向內政部申請調整開發計畫,恢復原有土地用途。水利局將持續配合專業技師,監督業者恢復植生及完善防汛措施。在改善完成前,若業者向能源署申請核發電業執照,市府將依《電業法》規定拒絕核轉竣工文件,全力維護市民安全。(圖/ 記者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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