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明開財劃法修正公聽會 指標權重待協商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明(7)日將召開「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公聽會,財政部表示,8月、9月兩度與地方開會已有初步成果,目前指標權重及再生能源等爭議性指標仍待進一步協商。(圖/記者顏真真攝)
[NOWnews今日新聞] 有關中央、地方財源分配的財劃法修正,續列立法院新會期焦點,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明(7)日也將召開「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公聽會,財政部在提交的書面報告指出,現階段地方財政狀況已有明顯改善,惟統籌稅款分配公式公平性仍值研議改善,未來財劃法修正將5大原則審慎規劃,至於水平分配問題,8月、9月兩度與地方開會,已有初步成果,只是目前指標權重及再生能源等爭議性指標仍待進一步協商。
財政部指出,財劃法自民國88年修正迄今,5次送請立法院審議,均未完成修正,主要在於共識難以形成。財劃法修正前,為協助地方財政,強化中央與地方夥伴關係,中央持續透過統籌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等財源挹注,近年地方財政不足問題已有明顯改善,,惟統籌稅款分配公式公平性方面,仍值研議改善。
近年來中央透過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等財源挹注地方財政,112年度達6348億元,較105年度4333億元增加2015億元;整體地方收支由101年度短絀589億元,至105年度轉為賸餘41億元,112年度賸餘數達648億元。
財政部表示,整體地方自有財源呈逐年成長趨勢,由103年度7487 億元增加至112年度1兆35億元,成長達34%,主要係地方獲配統籌稅款大幅增加,由103年度2352億元增加至112年度4390億元,成長86.6%;惟自籌財源成長有限,由103年度5,135億元增加至112
年度5645億元,僅成長9.9%,近3年度甚至有減少情形。
為進一步提升地方財政自主程度,財政部也已著手研議財劃法修正草案,參酌地方政府及各界所提建議,未來財劃法修正將依5大原則,審慎規劃,包括1、提升財政自主,檢討事權調整,擴大統籌稅款規模,並搭配一般性補助款釋出財源。2、劃一分配基礎,直轄市及縣(市)均按同一公式分配,以維持財政立足點平等,避免地方財政差距擴大。3、調劑財政盈虛,優先彌補基準(本)財政收支差額,縣市整體淨增數高於直轄市,發揮調劑地方財政盈虛功能。4、保障既有財源。研議財源保障機制,維護既有獲配財源。5、精進分配機制,透過統籌稅款制度,建立誘因機制,朝強化財政努力、協力基本建設需求及發揮均衡區域發展等方向規劃,兼顧招商誘因及污染產業回饋,強化分配公式合理性。
財政部也在今年8月1日及9月4日就統籌稅款分配指標2次邀集會商,凝聚修法共識,已有初步成果,未來尚待就指標權重及爭議性指標包括支出節流努力、再生能源及污染防治等)進一步協商,以利後續修法。
對於如何修法調整統籌分配稅款與一般性補助款,以使地方政府事權相符 ,財政部認為,統籌稅款屬地方政府稅課收入,一般性補助款則是以上級政府自身財源挹注地方,兩者均具調劑地方財政盈虛及平衡區域發展意涵。為因應地方施政需要,前開款項分配公式對於地方基準財政收支差額,均訂有設算彌補機制。基準財政需要涉及地方事權及支出劃分,主要包括正式編制人員人事費、基本辦公費、地方負擔之社會福利支出等。
鑑於地方政府基準財政收支差額,目前中央是以統籌稅款先予彌補,再以一般性補助款補足。未來研議擴大統籌稅款規模並劃一分
配基礎,以統籌稅款彌平地方政府基準財政收支差額,一般性補助款彌補差短部分,將配套不再編列。 因此,目前透過統籌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彌補各直轄市、縣市基準財政收支差額,由於基準財政需要項目與事權及支出劃分高度相關,如101年度起勞、健保改中央負擔,配合修正基準財政需要項目即為適例,有關收入劃分調整,宜併同事權及支出劃分通盤檢討,方能有效落實地方自治精神。
至於如何修法讓稅收在中央與地方的分配結構能夠合理化,進而強化中央與地方的夥伴關係,以避免中央集權又集錢的印象,財政部表示,透過統籌稅款調劑,我國112年度中央、地方稅收占全國稅收比重為75:25,與其他單一國家比較,中央稅收所占比重低於荷蘭95%、英國94%、泰國91%、義大利86%及法國80%,僅較日本64%高,因此,根據國際比較,我國尚無中央集權集錢現象。
此外,中央持續透過統籌稅款、一般性補助款及計畫型補助款等挹注地方財源,112年度達8617億元,對地方政府各項業務推動有明顯助益,強化中央與地方夥伴關係。 對於至於中央與地方稅收分配結構是否合理,須併同考量支出及事權。精省後,中央收入雖增
加1505 億元,惟支出增加2892億元,收支併同考量,淨減少1387億元,顯見中央並未因精省獲益,尚無外界所稱中央應還回地方15%的財源問題。
對於部分地方政府承接業務,財政部也提到,中央均已透過補助款提供相應補助,另以113年度為例,地方支出移轉中央事項,如勞健保經費891億元、老農津貼160億元,合計達1051億元,目前勞健保及老農津貼新增經費均由中央負擔,且中央尚需負擔外交、國防等專屬中央事權支出,收支併同考量,中央與地方稅收比重尚屬合理,並無中央集錢、集權情形。
財政部最後也強調,財劃法修正無法完全解決地方財政問題,為提升地方政府財務效能,將持續推動各項輔導措施,協助地方政府精進財政作為,期許在中央與地方共同努力下,達到財政永續目標。
相關新聞
財劃法修法再找22縣市討論 財部:統籌稅款分配指標權重尚待整合
分行員工監守自盜629萬!一銀發出3大聲明 稱已通報並將深切檢討
台股季線附近震盪!專家教戰Q4選股策略 留意地緣衝突是否擴大
最新財經新聞
-
-
美國請領失業救濟數據低於預估 華爾街股市開高
(5 小時前) -
高盛預測美對中關稅區別對待 影響小於房地產拖累
(6 小時前) -
今彩539第113280期 頭獎槓龜
(6 小時前) -
威力彩第113094期 頭獎槓龜
(6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