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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 今日新聞

虛擬資產專法草案出爐 登記制僅10家申請

虛擬資產專法草案出爐 登記制僅10家申請
金管會今(25)日預告「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各界可於公告翌日起60天內陳述意見,預計6月底前報行政院審查。(圖/pixabay)

[NOWnews今日新聞] 金管會今 (25) 日預告「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預計6月底前陳報行政院審查,其中穩定幣發行與管理方面有較多調整,未來交易所要上架境外穩定幣需先申請並經主管機關同意。不過,虛擬資產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洗錢防制登記新制開放受理近4個月,僅有10家業者提出申請,最晚在3月底前須完成登記未來才能營運,若沒有登場而提供虛擬資產服務者,最重將面臨2年刑責。

為健全虛擬資產業務於我國經營與發展,強化虛擬資產服務及市場管理,並保障我國虛擬資產交易人權益,金管會去年1月委外研究訂定虛擬資產管理專法,經參考歐盟、日本、韓國、香港、英國及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IOSCO)等外國規範,以及與專家學者、虛擬資產同業公會及中央銀行等相關單位召開座談會,金管會已訂定「虛擬資產服務法」案,近日將循行政程序進行公告,以徵求各方意見。

金管會說明,草案明定虛擬資產服務商的許可規範,包括種類、許可要求、專營與兼營規範、組織形式、名稱使用、資本額與營業保證金,以及負責人及業務人員資格條件,還有虛擬資產服務商共通管理規範,包括財務審慎要求、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客戶保護、客戶資料保密義務、客戶資產保管、客戶法定貨幣留存、客戶資產提取、虛擬資產出借、財務申報,以及資訊公開與保存。

對於業者較關切的資本額與營業保證金部分,明定由主管機關定之,採取差異化管理,虛擬資產服務商應於開始營業前向主管機關指定的金融機構繳存營業保證金,未來其若有債務的債權人,將有優先受清償權,清償後若營業保證金低於標準,應予補足。

在境外穩定幣上架部分,金管會表示,經討論認為應有一個同意的機制,主要是關於交易面的管理,而非發行面,需先由交易所向主管機關申請後,經核准才可上架並供用戶交易,基本上與其他非穩定幣商品的規定相似,相關細節則將定於子法中,而子法仍需與中央共同研議。至於境外交易因非管理範圍,金管會仍鼓勵國人在境內交易,避免後續有交易糾紛卻求償無門。

由於金管會洗錢防制法第6條在去年11月30日施行,已完成洗錢防制法遵聲明的業者有過渡條款,須於今年3月底前向金管會申請登記,不然就不能提供虛擬資產服務。金管會說,截至目前23家業者中僅4家遞件申請,另有6家是先前未發洗防聲明的新業者,合計受理10家VASP業者登記聲請,最遲將於9月底前審核完成。

不過,目前23家完成洗防聲明的VASP業者中,仍有19家未申請登記,由於距離最後受理期間不到1周,金管會提醒,未完成登記而提供虛擬資產服務者,將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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