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犯未來必須「電子監控」! 衛福部承諾一個月研商提修法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雙北接連發生重大家暴社會案件,在申請保護令之下,被害人仍遭加害人伏擊殺害,引發社會要求檢討「保護令」制度,立法院多名國民黨立法委員今(6)日就要求針對民事的保護令制度增設「電子監控」條款,比照性侵等刑事犯罪,監控高風險的家暴加害人,對此,警政署、法務部以及衛福部皆表示同意,衛福部長邱泰源承諾一個月內提出研商報告,最快六個月提出修法草案。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排定邀請衛福部、法務部等部會就「因應多起社會重大事件檢討家庭暴力防治民事保護令制度及執行缺失,強化保護令作為」進行專題報告。多位立委質詢時都點名要求增設電子監控。
國民黨立法委員王育敏表示,近期家暴悲劇一樁又一樁,都曾申請保護令,還爆發這麼嚴重的家庭暴力案件,顯示保護令機制失靈,沒有發生效果,她認為主要就是四大不足:家暴網絡人員敏感度不足、對加害人施強制力(羈押)不足、對加害人監控性不夠、對受害者預警機制不足。
王育敏強調,尤其是電子監控,目前很多犯罪者都有了,國外經驗更已顯示,可有效降低攻擊,只要有了電子監控就可以讓被害者有所預警,知道加害人已經違反保護令、出現在身邊,這是很重要的工具,能即時性去阻卻加害人,尤其台北、新北的案件都是被埋伏殺害,科技運用工具就該運用在這邊。
國民黨立法委員邱鎮軍亦批評,會收到保護令的人就是不會守法的人,根本不把保護令當一回事,「給一張紙有什麼作用」,沒有約制作用,最有效的就是電子監控,不但能透過手機預警被害人,連警察跟社工都可以掌握其行蹤,不必疲於奔命,美國、法國、韓國跟西班牙都有,性侵可以,為什麼家暴不行。
最後,國民黨立法委員廖偉翔也一一點名、詢問各部會官員是否贊成修法增設電子監控條款,包括警政署、法務部以及衛福部皆表示同意。
邱泰源強調,現行保護令制度對加害人仍具有一定嚇阻效果,因為統計顯示,違反保護令比率約二成,顯示八成仍有保護力,至於保護令是不要參考國外作法增設電子監控條款,會以最快速度,跨部會大家一起來研商。
邱泰源強承諾,一個月內提出研商報告,如果各部會有共識,六個月內可以提出修法草案,因為涉及人命,會盡快,政府會很有擔當來精進,做得更好 。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長張秀鴛表示,電子監控過去就曾經被討論過,只是各部會最後對「由誰來執行」當初共識不足,目前保護令的執行是由警政機關執行,若未來增設電子監控,也會是由警政機關負責。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記者陳鈞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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