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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 周刊王

日本、中國等地進口食品驗出農藥超標 遭食藥署要求退運或銷毀

日本、中國等地進口食品驗出農藥超標 遭食藥署要求退運或銷毀
食藥署22日公佈最新邊境檢驗不合格食品名單,其中包含日本熊本縣進口的鮮草莓。(圖/擷取自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官網)

[周刊王CTWANT] 食藥署22日公佈最新邊境檢驗不合格食品名單,其中包含日本出口的鮮草莓、鮮柑橘;中國出口的柚子乾、冷凍草莓、活泥鰍、八角茴香;馬來西亞出口的黑胡椒粒等,以上7種食品皆因農藥殘留不符規定,被食藥署要求退運或銷毀。

根據食藥署22日公佈最新邊境檢驗不合格食品名單,由新北市中和區千和水果有限公司,從日本熊本縣和愛媛縣進口的鮮草莓、鮮柑橘,分別被驗出農藥殘留超標。鮮草莓被驗出殘留農藥阿納寧0.04 ppm、亞派占0.12 ppm;鮮柑橘則是殘留農藥賽安勃0.01ppm。

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農藥撲克拉定量極限為0.05 ppm,由彰化縣金格國際貿易行進口的中國產柚子乾,卻被驗出殘留農藥撲克拉0.19 ppm。由嘉義縣水上鄉享青貿易口的中國產八角茴香,則被驗出殘留農藥2-Phenylphenol0.06 ppm;而桃園市楊梅區駿鳴生化科技有限公司進口的中國產冷凍草莓,也檢出殘留農藥毆殺松0.02ppm,該劑量是「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所規定的兩倍。

由台北市大同區好之味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進口產自馬來西亞黑胡椒粒,也被查出殘留農藥亞賜圃0.06ppm,超過極限值0.001 ppm。除此之外,由高雄市鳳山區廣龍商業有限公司進口自中國的「活泥鰍」,也被驗出殘留動物用藥恩氟喹啉羧酸0.04 ppm,「恩氟喹啉羧酸」雖屬於合法動物用藥,但目前台灣只核准用於牛、羊、家禽類,不能用於水產品。

上述7種進口食品,皆因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有關「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及「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規定,被食藥署要求退運或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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