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醫院爆活摘器官 器捐中心還原過程:是認知落差

[周刊王CTWANT] 北部一間醫院被爆疑似在病患還接著葉克膜、心跳尚未停止前,就要求檢警人員進行相驗,準備進行器官摘除手術,引發軒然大波。對此,器捐中心公開該患者的捐贈過程,強調從醫療、倫理和法律3面向,皆符合法規與專業原則。
今年5月一名車禍重傷送醫的男性送到北部一間醫院,當日經緊急搶救與手術後持續昏迷,病情危殆。不過爆料指出,患者疑似在裝葉克膜、心跳仍在跳動的情況下,院方就聯繫檢察官及法醫到場相驗,並把患者移至手術台欲進行器官摘除手術。
器捐中心董事長李明哲今(12日)說明,該患者騎摩托車自撞,送醫時已經OHCA狀態,在急救時給予很多藥物,病人有恢復心跳,但生命徵象依舊不穩定,一系列檢查發現有主動脈受損、心包膜積水等現象,於是緊急手術放置主動脈支架和裝上葉克膜,當天凌晨送進加護病房。
李明哲提到,患者隔天仍處於深度昏迷狀態,昏迷指數3分,醫療團隊找家屬開第1次會議,說明預後不佳且瀕臨腦死,家屬第一時間表達不希望家人繼續受苦,經醫療團隊持續觀察後,狀況仍不穩定,再找家屬開第2次會議,當時患者仍呈現昏迷指數3分,瞳孔完全沒有光反射,是瀕臨腦死的現象,要挽救不太可能。
李明哲表示,家屬了解狀況後,主動提出器官捐贈,而該患者原本預期要執行腦死判定器官捐贈程序,但評估後病況恐無法穩定支撐完成腦死判定程序,醫療團隊跟家屬提出「心跳停止後器官捐贈」,並充分跟家屬說明執行過程,家屬討論後同意進行捐贈。
由於意外死亡要報請檢察官相驗,家屬也會經過檢察官偵訊,才會簽署同意書,在經過所有流程後,患者才推到開刀房,撤除包括葉克膜等維生系統,病患經過23分鐘心跳停止,之後觀察5分鐘,完全沒有心跳恢復,宣告死亡。
李明哲指出,這件事需要大家非常熟悉,不然執行起來壓力非常大,起因是認知上的落差。他強調,這次事件會讓醫界擔心對社會大眾產生影響,民眾可能在不清楚事實的狀態下,會真正相信台灣有活摘器官,但台灣任何一家醫院或機構,絕對不可能有活摘器官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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