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3 | 中央社
前越南國家主席阮春福違反黨國規定 遭警告處分
前越南國家主席阮春福今天遭越共施以警告的紀律處分。越共中央政治局認為,阮春福擔任總理期間在執行預防打擊貪污、消極的職責和任務時,違反黨與國家的規定。
網路媒體越南快訊(VnExpress)報導,越共今天召開會議,在審議越共中央檢查委員會的提議後,越共中央政治局認為,阮春福(Nguyen Xuan Phuc)在擔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總理期間,在執行預防打擊貪污、消極的職責和任務時,違反黨與國家的規定。
報導指出,阮春福還違反黨員所不能做的事以及樹立榜樣的責任,造成了嚴重後果及引發負面輿論,影響到黨和國家的聲譽。
越共中央政治局決定,對阮春福予以警告的紀律處分,並建議有關單位與黨的紀律處分保持同步,及時對阮春福施以行政紀律處分。
阮春福2021年4月接掌越南國家主席職務,2023年1月,越共中央根據阮春福個人意願,同意他辭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越共中央委員、國家主席、國防安全委員會主席等職務。
阮春福2016年至2021年擔任越南總理,獲中央評價在領導與執行防控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工作上做出許多努力、取得重要成果。然而,阮春福擔任總理任內多名下屬出現違法、缺失行為,他因而遭到追究,並為此負起政治責任。
網路媒體越南快訊(VnExpress)報導,越共今天召開會議,在審議越共中央檢查委員會的提議後,越共中央政治局認為,阮春福(Nguyen Xuan Phuc)在擔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總理期間,在執行預防打擊貪污、消極的職責和任務時,違反黨與國家的規定。
報導指出,阮春福還違反黨員所不能做的事以及樹立榜樣的責任,造成了嚴重後果及引發負面輿論,影響到黨和國家的聲譽。
越共中央政治局決定,對阮春福予以警告的紀律處分,並建議有關單位與黨的紀律處分保持同步,及時對阮春福施以行政紀律處分。
阮春福2021年4月接掌越南國家主席職務,2023年1月,越共中央根據阮春福個人意願,同意他辭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越共中央委員、國家主席、國防安全委員會主席等職務。
阮春福2016年至2021年擔任越南總理,獲中央評價在領導與執行防控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工作上做出許多努力、取得重要成果。然而,阮春福擔任總理任內多名下屬出現違法、缺失行為,他因而遭到追究,並為此負起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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