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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 | 中央社

緬北明家電詐集團23名首腦溫州受審 被控11罪嫌

央視報導,14至19日,中國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緬北電詐家族明家集團共23名被告。檢方指控,這23人涉及詐騙、殺人、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及涉賭、販毒、組織賣淫等11項罪嫌。法庭最後宣布,全案將擇期宣判。

根據報導,今天出庭的23名被告,包括明國平、明珍珍、畢會軍、明菊蘭、巫鴻明等家族電詐集團成員。檢方指控,被告共涉及詐騙、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開設賭場、組織賣淫、販賣毒品、偷越國境、組織他人偷越國境、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等11項罪嫌。

溫州市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2015年以來,以明學昌(已死亡)、明國安(另案處理)、明國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員為首要分子,以畢會軍、明菊蘭等其他家族成員和周衛昌、羅家良、楊正喜等武裝頭目為重要成員的「明家犯罪集團」,利用明家家族在緬甸果敢地區的影響力,發展並依靠明家家族掌控的武裝力量,在果敢老街市及石園子、清水河等地設立多個電詐「產業園區」。

檢方指出,該集團並招攬、吸引巫鴻明、羅建章、蔣吉等多名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夥同以金主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團,實施跨境電信網路詐騙、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開設賭場、販賣毒品、組織賣淫等犯罪活動,涉賭詐資金人民幣100億餘元(約新台幣450億餘元),造成中國公民14人死亡、6人受傷。

其中,2023年10月20日,明家犯罪集團為防止涉詐人員被移交中國,還提供武裝押運和看管,夥同金主轉移藏匿涉詐人員,以武力壓制、開槍射擊的方式阻止涉詐人員逃跑,導致多人傷亡。

因此,檢方提請院方以上述詐騙罪、故意殺人罪等11項罪名,追究明家犯罪集團及其關聯犯罪集團成員的刑事責任。

緬甸北部的果敢等地區,先前長期存在著從事電詐、賭場、販毒、賣淫等行徑,且規模龐大的「四大家族」,其中又以明家集團居首。中國官方在輿論壓力下,2023年間終於向緬甸方面施壓,在同年11月將明家集團要角明國平、明菊蘭、明珍珍等多人逮捕,並移交中國追查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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