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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 中央社

喪失原籍證明補件 陸委會指許多文書正在送件路上

移民署要求約1.2萬名在台定居的原陸籍人士補件「喪失原籍證明」。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指出,除了已收件的文書外,還有許多文件正在海基會驗證或是兩岸的「旅途」中,在截止日前還會收到更多正式文件,對於目前進度保持樂觀。

內政部移民署清查獲准在台定居陸配約14萬多人,部分當事人未繳回喪失原籍證明,日前要求約1.2萬人在3個月內補件,否則將撤銷定居證,通知戶政事務所撤銷戶籍登記。

陸委會今天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梁文傑主持並說明相關進度。

梁文傑指出,目前還有許多文件尚未收到,但是「尚未收到」的意思是「移民署還沒有正式收到」,因為申請人在中國大陸申請這些文件之後,必須先到中國大陸的公證處辦理公證,接著由公證處寄到台灣的海基會,由海基會進行文書驗證,接著才會到達移民署。

他說,就目前所知的情形,有一大批文件在海基會進行驗證,還有一大批是在兩岸的旅途中。所以到最後截止日前,應該還會收到非常多的正式文件。此外,也還有許多人正在辦理,因此「我們對於現在的進度覺得比較樂觀」。

梁文傑並強調,不能夠排除有些陸配可能會覺得「什麼都不做」,藉此測試政府的決心,「我認為這是不必要的」。

他說,確實有開一個方便的門,例如滿足一些特定條件,可以申請延後繳交,但是如果「什麼都不做,最後也拿不出文件,卻還期待政府能夠網開一面,我想這比較困難一點」。

梁文傑進一步說明,如果希望延後繳交相關文件,必須要拿出真的有去辦相關文件的證明,例如購買機票的證明、申辦文件的回執單據等,證明確實有去辦,但是當地機關批准的時間比較慢、寄送的時間比較慢,導致無法在時限前送件,「要證明有這個誠意,這些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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