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2 | 中央社
潛逃泰國毒品案通緝犯黃立為 遭遣返回台
因毒品案遭通緝的黃立為去年潛逃泰國,因持變造護照遭泰方逮捕,判處1年有期徒刑。黃立為在泰國服刑完畢後,今天上午遭遣返回台,返台後將由法務部調查局逮捕,解送北檢歸案。
根據調查局的外逃通緝犯系統資料,黃立為在2020年11和12月間,自泰國訂購毛重5.863公斤的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以罐裝矽利康包裝作為掩飾夾藏,再委由不知情的國際快遞業者在2021年1月7日運送到台灣。
調查局在2021年4月12日拘提黃立為到案,黃立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和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1項等罪嫌,由台北地檢署起訴,最高法院去年1月3日判決黃立為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定讞,不過黃立為在判決定讞後潛逃出境,因此遭北檢通緝。
黃立為去年5月因使用變造護照在泰國曼谷蘇凡納布機場(Suvarnabhumi Airport)被查獲,被泰方判有期徒刑1年,執行完畢後送到移民局拘留中心,今天上午被遣返回台灣,返台後由調查局逮捕,解送北檢歸案。
調查局、警政署刑事局與移民署駐泰人員共同與泰方聯繫協調,並提供通緝書等資料,確認黃立為真實身分,最後順利將黃立為遣返台灣。
根據調查局的外逃通緝犯系統資料,黃立為在2020年11和12月間,自泰國訂購毛重5.863公斤的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以罐裝矽利康包裝作為掩飾夾藏,再委由不知情的國際快遞業者在2021年1月7日運送到台灣。
調查局在2021年4月12日拘提黃立為到案,黃立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和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1項等罪嫌,由台北地檢署起訴,最高法院去年1月3日判決黃立為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定讞,不過黃立為在判決定讞後潛逃出境,因此遭北檢通緝。
黃立為去年5月因使用變造護照在泰國曼谷蘇凡納布機場(Suvarnabhumi Airport)被查獲,被泰方判有期徒刑1年,執行完畢後送到移民局拘留中心,今天上午被遣返回台灣,返台後由調查局逮捕,解送北檢歸案。
調查局、警政署刑事局與移民署駐泰人員共同與泰方聯繫協調,並提供通緝書等資料,確認黃立為真實身分,最後順利將黃立為遣返台灣。
最新國際新聞
-
-
印度航空波音787墜毀 日官方下令檢查同系列機
(28 分鐘前) -
遠程超級VAN combi版香港發佈及千台出租車首批交付
(36 分鐘前) -
以伊開戰!國際油價創新高 分析師曝「2因素」將成原油供應關鍵
(37 分鐘前) -
印度航空客機墜毀 日本首相石破茂:深感哀傷
(37 分鐘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