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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 周刊王

12歲少女經營網站賣裸照「762人加入群組」 月收超越父母選擇輟學

12歲少女經營網站賣裸照「762人加入群組」 月收超越父母選擇輟學
馬來西亞內政部長薩義夫丁在國會揭露,12歲少女因販售裸照輟學,引發社會震驚。(示意圖/Pixabay)

[周刊王CTWANT] 馬來西亞傳出駭人事件,一名僅12歲的少女因經營網站與群組販售裸照,不僅吸引762名成員加入,還因此收入超越父母,最後選擇輟學。消息曝光後,引發國會與社會高度關注。

根據《星報》(The Star)報導,大馬內政部長薩義夫丁(Saifuddin Nasution)在國會表示,少女與朋友透過網站與群組販售影像,短時間便獲取高額收入,導致她不再把求學視為必要。「她的月收入比父母加起來還高,這是我們執法部門正面對的棘手難題。」

薩義夫丁坦言,雖然當局可以採取執法行動,但涉及未成年人時,法律與道德的爭議更加複雜。「人權委員會會提醒我們,兒童不能在公開法庭受審,那麼她的未來該怎麼辦?」他強調,這類案件不能僅靠執法,而必須結合多部門合作。

目前,內政部已與婦女、家庭與社會發展部、通訊部與教育部等單位合作,嘗試以跨部門方式應對問題。薩義夫丁指出,打擊犯罪與加強預防必須並行,特別要在家庭與社區中建立正確價值觀。「科技若被濫用,將帶來嚴重後果。」

他同時透露,政府也密切監控國內的「換偶行為」(swinging)。即便屬成年人自願,仍可能觸犯法律。他指出,《刑法典》至少有五項條文可適用,包括廣告或提供性服務、違反自然秩序的性行為、猥褻行為、色情內容,以及散播或持有色情物品。

除了《刑法典》之外,還涉及《通訊與多媒體法》關於散布不雅內容的規範、《兒童性犯罪法》、以及《電影審查法》中的影像製作與流通限制,甚至各州的伊斯蘭法律也可能適用。薩義夫丁強調,面對這類青少年涉入的網路亂象,政府需要兼顧執法與教育,讓社會、家庭與學校共同承擔責任,避免孩子在網路與金錢誘惑下誤入歧途。


12歲少女經營網站賣裸照「762人加入群組」 月收超越父母選擇輟學
馬國政府正與多個部門合作,並加強監控色情網絡,強調科技濫用恐帶來嚴重後果。(圖/翻攝自X,@SCMP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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