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離婚判決想引起注意!韓男地鐵縱火 檢斥「性質如恐攻」求處重刑

[周刊王CTWANT] 南韓首爾1名67歲的元姓男子因不滿離婚訴訟結果,竟於今年5月31日上午攜帶預先準備的打火機、汽油等物,在首爾地鐵5號線汝矣渡口站至麻浦站區間縱火,導致23人受傷,所幸無人死亡。首爾法院近日開庭審理此案,檢方痛批犯嫌性質「等同於恐怖攻擊」,對社會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威脅,求處20年徒刑。
韓聯社報導,這起事件發生於今年5月31日上午8時43分,起火地點位於列車自汝矣渡口站出發後、距麻浦站約300公尺處的漢江水底隧道區間。當時元男手持2公升塑膠水瓶,瓶內裝有疑似汽油的綠色液體,在車廂內潑灑後使用打火機型噴燈點燃,導致車廂內瞬間煙霧瀰漫、大批乘客陷入恐慌。
案發當時,由於列車採用防火內裝,火勢未能擴散,但車廂內仍陷入混亂。據統計,共有23名乘客因吸入濃煙送醫,另有129人接受現場急救,並造成包括列車受損在內超過30億韓元(約新台幣7,000萬元)的財產損失。
調查顯示,元男因不滿離婚官司結果,曾萌生輕生念頭,為引起社會關注才決定犯案。檢方表示,元男意圖殺害160名無辜乘客,結果雖未造成死亡,然而當時若疏散稍有延誤,後果將不堪設想,性質「等同於恐怖攻擊」,對社會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因此請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命令佩戴電子監控裝置10年及接受保護觀察3年。
對於檢方求處重刑,元男的辯護律師辯稱,當事人動機是想揭露判決不公,且已自白並表達反省,加上火勢及時撲滅,損失未進一步擴大,請求法院從輕量刑。元男本人則在最後陳述中僅簡短表示「沒有想說的話,很後悔」。一審判決預定於10月14日上午10時宣判,結果備受南韓社會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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