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併雙邊股東均同意 金管會將仔細審查
台新金與新光金終於要合併了!雙方9日上午均召開臨時股東會討論併購案,最終兩邊都同意併購。不過新光金大股東林伯翰認為,台新金擬發行的辛種特別股具債務性質,被金管會駁回機率高。金管會8日曾表示,將依照《金融機構合併法》規定,依併購後對機構經濟規模影響、市場競爭與員工權益等8點仔細審查。
台新金9日上午舉行股東臨時會,普通股出席股數中,有高達92.72%贊成合併案;新光金亦同時舉行股東臨時會,會中正反意見股東發言踴躍,最後普通股有72.29%贊成合併,亦通過合併議案。雙方的臨時股東會都同意併購案下,此案將送往金管會審查。
併購恐遭駁回
不過,新新併期間多次公開反對併購的新光金大股東、大台北寬頻董事長林伯翰表示,新光金若與台新金合併,股本將膨脹至新台幣2500億元,經營團隊應對外說明合併後新金控預計如何存續,在龐大股本下,又要如何維持每股至少賺1元水準,「不可能一邊維持台新金獨立經營、一邊要新光金現金增資」。
另外,林伯翰質疑,台新金預計發行的辛種特別股屬於債的性質,與一般股票的性質完全不同,不應混淆,一家金控使用債務性特別股去合併另一家金控,相信被金管會駁回機率相當高,因為這是過往金控合併從沒有過的嘗試,若此門一開,以後金融業者恐將比照辦理。
評估對金融市場影響
針對新新併,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8日曾在例行記者會指出,就通案上,金融機構若有意合併,合併機構須共同向金管會申請許可,金管會將評估併購案對擴大金融機構經濟規模、提升經營效率及提高國際競爭力影響,還有對金融市場競爭影響、存續機構或新設機構財務狀況、管理能力及經營健全性。
第4是評估對增進公共利益影響,包括促進金融安定、提升金融服務品質、提供便利性等。侯立洋也補充說,除此之外,金管會也會將客戶、員工、股東權益保障及社會大眾影響納入考量。
工會盼保障員工權益
新光銀行工會8日提出6大聲明質疑,金融機構向金管會申請合併時,應提具妥善「員工安置計畫」,並檢附與工會協商之會議紀錄,但截至8日,台新金與新光金從未與工會協商,因此質疑其合法性及誠意俱無,盼兩家金控重視員工心聲,維護員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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