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權法久未大修 綠委邀民團給意見
「如今網路成癮、兒少議題都要與時俱進,《兒少權法》應該大修!」民進黨立委林月琴等人13日廣邀民團召開《兒少權法》修法公聽會,希望以禁止歧視、最佳利益、生存發展及尊重兒童意見等四大原則大幅翻修。有民團建議校園成立分級會議,讓兒少意見更被重視,但也有人提醒,表達意見以外也要負責。
兒少法14年未修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蘇巧慧與吳沛憶13日舉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系列公聽會。林月琴表示,《兒少權法》自民國100年大幅翻修以來,期間雖多次微幅調整,但至今已將近14年未有大規模修訂,希望透過公聽會廣泛蒐集意見,敦促行政部門儘速修法。
蘇巧慧則說,城市中有更多兒少活動的空間很重要,建議中央各行政部門在做有關兒少群體相關決策時,都應納入兒少視角,且需提供適合兒少活動的場地,並保障兒少平等參與活動的權利。吳沛憶則指出,交通意外是兒少死亡事故的首要原因,盼持續改善北市的通學步道與行人空間,讓兒少通行更安全。
鼓勵兒少求助身心
台灣少年權益促進聯盟副秘書長張祐嘉指出,以兒少生存權方面,目前《兒少權法》對於兒少自殺仍停留在早期發現,但對於輔導機制相對缺乏,近年來兒少自殺數從2019年的7991人提升到2023年的13244人,應該要廣泛宣傳家長與孩子面對身心問題、不要汙名化,增加孩子向家長與外界求助的可能性。
「應該成立國家級兒少自殺原因回溯委員會!」張祐嘉說,目前兒少死因回溯僅限6歲以前,應該提升到18歲。針對尊重兒童意見方面,她呼籲校園中應該設立分級委員會,讓兒少的意見更加受到重視。
張祐嘉指出,「兒少意見表達」目前最大的缺失,就是容易流於形式,大人與政府還是沒有真正知道兒少想要什麼。
表意需有相應責任
台灣兒童權益聯盟常務理事胡宜庭則建議,應該立法明定兒少意見的表達管道,還有相關意見未落實的申訴機制,還有縣市的兒少委員會要有更多兒少代表,相關的決策要更透明。但雲林私立長愛家園育幼院院長吳文輝提醒,除了更重視兒少意見,也要相應制定負責機制,讓兒少了解表意權也要負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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