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盼警察管黃牛 內政部:不宜事前管制
「除了演唱會與運動賽事,代排掛號、餐廳訂位衍生的黃牛問題都應該管理!」國民黨立委黃建賓23日質詢時指出,黃牛亂象至今還是層出不窮,應該修《社維法》讓防治更加全面。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也說,檢舉案還有2千多件文化部與體育署無法處理,但內政部長劉世芳回應,警察不適合事前管制黃牛。
藍盼擴大黃牛取締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3日審查《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羅廷瑋等人希望修正《社維法》第64條,包括將兜售階段黃牛納入取締範圍、擴大管理到各種票券(醫療、餐旅食宿等)、還有提高罰鍰到3.8萬元等,但內政部的回覆意見建議,不同種類票券應由不同單位管理。
內政部書面意見指出,運輸與觀光票券應由交通部主管、購買票券的消費者保護事項應該由「行政院消保處」與「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且《社維法》也沒有處罰未遂行為;另外,立委也希望修正《社維法》第72條,對於規範無法管制的噪音,應該提高罰鍰至1到1.8萬,但內政部認為,應該由環境部等專業機關管理。
高金:黃牛漏洞多
黃建賓表示,如今連醫療掛號都有黃牛,因此希望《社維法》第64條可以納入醫療行為,避免真正有需要看病者被排擠,且雖然文化部與體育署有罰則,但醫療行為的黃牛票上,衛福部尚未有罰則;而《社維法》第72條可以給警察更多權力,減少破壞安寧、喝酒鬧事擾民的行為。
「黃牛行為就還是有漏洞!」高金素梅強調,黃牛票目前都由縣市政府處理,但檢舉了9千多案,只有真正裁罰145案,文化部說有2千多案並非文化部主管,其中與體育署相關的案件只有422案,因此還有1千多案是文化部與體育署無法可管的,因此希望能用《社維法》第64條補破洞。
內政部憂衍生訴訟
但劉世芳回應說,由於黃牛票的商業交易行為較多,若用行政裁罰或刑罰,假使要件不明確,還是要接受其他機關檢驗,且可能還會衍生更多行政訴訟糾紛。她指出,警方可以協助後端查處。至於噪音部分,劉世芳則說,警方因為排解住戶糾紛常大量出勤,且多以勸導方式處理,盼不要放入法條,以增加警方執法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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