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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 台灣醒報

18歲公民權可免修憲 青年盼儘速立法

「《刑法》、《民法》與公投的成年年齡都是18歲,選舉權也應儘速修法調整!」立法院8日將排審投票權從20歲下降至18歲的修法,青年團體7日召開記者會指出,過去曾嘗試過修憲,但因門檻過高失敗,如今朝野立委與法學界多認為,可不用修憲就能調整,本會期應儘速修法,以完善青年的公民權。



修法就能調降年齡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少盟)、世代共好、青年民主協會(青民協)等青年團體7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盼行政、立法一同合作修法,儘速讓選舉權從20歲下降至18歲,讓18歲青年今年就可以投9合1地方選舉的票。台少盟秘書長張祐嘉表示,18歲公民權曾於2022年進行修憲投票,雖多數人支持,但因修憲門檻過高而難實施。



「修憲已經不可行!」世代共好理事長張育萌強調,近來許多學者都開始認為,無須修憲就可以調降公民權至18歲,且此議題三黨都有共識下,他呼籲行政與立法應儘速合作修法,並指出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曾為此召開公聽會,與會學者曾指出,《憲法》未明文將成年年齡鎖死在20歲,應有修法空間。



2028選舉前要修法

青民協理事長楊姿潁指出,到去年《青年基本法》通過,朝野立委都表達支持18歲公民權、也提出《選罷法》草案,僅行政部門對是否須修憲、如何修法的不同意見,目前正在研議中。因此,8日的委員會詢答非常關鍵,期望各方能基於既有共識,往前推進、穩健修法。



一滴優理事長蔡其曄說明,《青年基本法》第20條要求「兩年內完備相關法制」,代表立法院最晚須在2028年總統大選前完成相關法制。蔡其曄表示,青年團體尊重立法院的審議程序,但若能在選務可行的前提下提前完成,讓更多青年提前行使公民權,青年團體也樂見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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