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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 台灣醒報

育嬰留停津貼「6+1」 雙親都可以領

雙親請滿6個月的育嬰留停津貼後,可以各再多請領1個月的留停津貼!行政院長卓榮泰7日宣布,為鼓勵不分性別投入家庭照顧,新增雙親請滿6個月的育嬰留停津貼後,雙親可以再多請領1個月的留停津貼,希望不分性別共同分擔家庭照顧工作。勞動部則表示,1個月內會提出修法。



卓榮泰在院會上表示,隨著時代轉變,以及角色不同,母愛非常多元樣貌,不論是母親、父代母職、隔代照顧的祖父母,甚至寄養家庭雙親,以及培育下一代的保母們,都有母愛的偉大,正因為這樣的韌性與辛勞,讓社會倍感溫暖,也得到更多的穩定。



1個月內提修法

「育嬰留停可以日申請、家庭照顧假能以小時申請!」卓榮泰表示,在育嬰留停新制度方面,讓照顧更彈性化,能以日申請、家庭照顧能以小時來申請,協助需要工作的照顧者更有彈性,能夠平衡家庭與工作生活。



行政院也宣布,政府正在積極修法,新增雙親請滿6個月的育嬰留停津貼後,雙親可以再多請領1個月的留停津貼。另外,長照10年計畫3.0已經上路,新的政策放寬喘息服務,也提升夜間與緊急照顧的能量,就是要讓照顧者實質休息與真正減壓。



勞動部長洪申翰則在立法院答詢時透露,勞動部已著手進行母法《就業保險法》的修法版本,允諾1個月內提出修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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