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6 | 中央社
嘉義縣銷毀800條違法入境電子煙 累計裁罰75萬
菸害防制新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上路,全面禁止電子煙及加熱菸攜帶入境,嘉義縣至今累計違法攜帶15案、約800條菸品,共裁罰75萬元,衛生局昨15日至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辦理查扣菸品點交作業並依法全數銷毀,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無論代購或自用都有罰則,請認清法規以免觸法及荷包失血。
衛生局長趙紋華表示,電子煙含有尼古丁及甲醛、亞硝酸等一級致癌物,更有爆炸、致癌等風險亦無法幫助戒菸,新法啟動後,各海關對進口郵包、快遞貨物嚴格檢查,並對入境旅客隨身行李加強攔查,若冒險攜帶入境被海關查獲,物品除被沒收銷毀,還會被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及第26條2項規定,裁處5萬罰鍰。
近期民眾出國意願提高,菸害防制法規定嚴禁攜帶輸入電子煙,不論自用、幫親朋好友代購或跑單幫均不得攜帶入境,違法將依法開罰,趙紋華呼籲民眾及早戒菸,如有需求請就近洽各戒菸合約醫事機構或鄉鎮市衛生所戒菸門診尋求專業醫療協助,亦可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另外,也邀請吸菸者與不吸菸(見證者)的親友,兩人一組參加「2024戒菸就贏比賽」,即日起至4月底前至華文戒菸網 https://www.quitwin.org.tw/完成報名,就有機會抽中30萬元獎金。
衛生局長趙紋華表示,電子煙含有尼古丁及甲醛、亞硝酸等一級致癌物,更有爆炸、致癌等風險亦無法幫助戒菸,新法啟動後,各海關對進口郵包、快遞貨物嚴格檢查,並對入境旅客隨身行李加強攔查,若冒險攜帶入境被海關查獲,物品除被沒收銷毀,還會被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及第26條2項規定,裁處5萬罰鍰。
近期民眾出國意願提高,菸害防制法規定嚴禁攜帶輸入電子煙,不論自用、幫親朋好友代購或跑單幫均不得攜帶入境,違法將依法開罰,趙紋華呼籲民眾及早戒菸,如有需求請就近洽各戒菸合約醫事機構或鄉鎮市衛生所戒菸門診尋求專業醫療協助,亦可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另外,也邀請吸菸者與不吸菸(見證者)的親友,兩人一組參加「2024戒菸就贏比賽」,即日起至4月底前至華文戒菸網 https://www.quitwin.org.tw/完成報名,就有機會抽中30萬元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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