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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 中央社

竹縣焚化爐底渣回運處置 綠議員指再製流向不明

民進黨新竹縣議員蔡蕥鍹今天質詢說,竹縣垃圾委外焚燒但底渣流向不明,應交代清楚,縣府說,焚化底渣依規處理,如製成符合標準的焚化再生粒料運用於工程中。

新竹縣議會第20屆第3次定期會質詢,蔡蕥鍹今天質詢表示,竹縣每天產生280噸垃圾,目前多委由新竹市、苗栗縣代燒垃圾,依合約1年需回運約6400噸的焚化底渣。

蔡蕥鍹表示,竹縣有522平方公里被劃定為「水質水量保護區」,且竹縣多數土地不得使用底渣再生製品於公共工程施作及堆置作業,對於部分焚化再生粒料及底渣去向,縣府應清楚交代,她建議可製作底渣流向圖,讓資訊透明,以避免流向不明。

蔡蕥鍹指出,竹縣也應推垃圾減量計畫設垃圾分選廠,提高資源回收率,甚至實行垃圾隨袋徵收,透過使用者付費原則,達到實際垃圾減量目標。

有關焚化底渣,環保局長蕭宏杰表示,環保局依行政契約回運的底渣皆委託合格再利用機構,再製成符合環境部品質標準的焚化再生粒料後,作為工程材料再利用於工程中。

蕭宏杰說,在112年度新竹縣使用焚化再生粒料約1萬1042公噸,再利用於新豐、竹北、湖口、寶山及關西,用途為道路級配粒料底層及基層、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

蕭宏杰表示,竹縣底渣回運至再利用廠處理,並依工程需求將產出之焚化再生粒料載運至使用地點,並未在縣內推置,另相關焚化再生粒料品質皆應符合環境部品質標準,使用情形皆須上傳環境部平台公開。

至於飛灰固化物處理情形,環保局表示,目前是以有害廢棄物的方式掩埋,未來將研議引進技術,朝循環再利用方式處理。副縣長陳見賢表示,竹縣焚化爐預計今年年底前完工試營運、明年中正式啟用,對於相關焚化爐問題,會督促環保局做最好的規劃與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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