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4 | 中央社
乘客疑錯過車站緊急按鈕 列車迫停2分鐘但未延誤
1名乘客今天搭高鐵疑因錯過車站而按下緊急按鈕,列車被迫停2分鐘,但經台灣高鐵公司確認非緊急事件,列車續行駛且當班次列車並未延誤,其他列車也不受影響。
根據台灣高鐵提供的訊息,今天北上822車次於彰化站發車後,因有旅客誤按旅客緊急對講機,致列車臨時停車約2分鐘,經確認非緊急事件後,列車繼續行駛,並未造成822車次延誤,也未影響其他車次。
據了解,這名乘客疑似是錯過下車的車站,情急下按了緊急按鈕,列車被迫停2分鐘。
台灣高鐵說,列車上的緊急按鈕有明確告示,「限發生危害之緊急事故使用,違者依法究責」。
根據目前的鐵路法第68-1條,罰鍰從新台幣1萬元到100萬元,主要針種行為,包括:在鐵路軌道或相關設備放置品妨害行車安全、未經允許攜帶或託運危險物品、任意操控設備妨害設備妨害系統運作、對行駛中列車投擲或發射物品、任意將車廂上鎖或妨害鐵路從業人員執行職務等,今天這起事件,似乎並無相對應的罰則。
台灣高鐵呼籲旅客,緊急按鈕只有在遭遇緊急事故時才可使用。
根據台灣高鐵提供的訊息,今天北上822車次於彰化站發車後,因有旅客誤按旅客緊急對講機,致列車臨時停車約2分鐘,經確認非緊急事件後,列車繼續行駛,並未造成822車次延誤,也未影響其他車次。
據了解,這名乘客疑似是錯過下車的車站,情急下按了緊急按鈕,列車被迫停2分鐘。
台灣高鐵說,列車上的緊急按鈕有明確告示,「限發生危害之緊急事故使用,違者依法究責」。
根據目前的鐵路法第68-1條,罰鍰從新台幣1萬元到100萬元,主要針種行為,包括:在鐵路軌道或相關設備放置品妨害行車安全、未經允許攜帶或託運危險物品、任意操控設備妨害設備妨害系統運作、對行駛中列車投擲或發射物品、任意將車廂上鎖或妨害鐵路從業人員執行職務等,今天這起事件,似乎並無相對應的罰則。
台灣高鐵呼籲旅客,緊急按鈕只有在遭遇緊急事故時才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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