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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 中央社

COVID-19抗病毒藥物採購 疾管署估夠用到114年底

疾管署今天表示,今年COVID-19抗病毒藥物採購預算共計新台幣145億元,但因疫情規模較小,預估足以支應到明年底,加上效期考量,將視明年疫情評估民國115年採購預算。

聯合報報導,國民黨立委、立法院厚生會會長萬美玲日前指出,明年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防疫預算存在重大缺口,政府僅編列新台幣1.9億元用於實驗研究,沒有任何預算用在篩檢及治療藥物上。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今天回應,針對立法委員關切國內COVID-19疫情,擔心未來疫情再起,抗病毒藥物儲備不足一事,感謝委員和各界持續關心防疫。

疾管署發言人羅一鈞說明,今年已編列藥費共145億元,提前部署採購儲備充足相關抗病毒藥物,包含瑞德西韋(Remdesivir)共30萬劑(15萬劑為開口合約)、倍拉維(Paxlovid)共50萬人份(10萬人份為開口合約)及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4萬320人份(2萬160人份為開口合約)。

國內COVID-19抗病毒藥物庫存,羅一鈞表示,目前還有近30萬人份口服抗病毒藥及瑞德西韋8萬劑,且還會陸續到貨,儲備量充足無虞;並以近1年COVID-19病毒感染全國每月平均就診人次,推估未來疫情就診趨勢,藥物採購儲備量估計足以使用至明年底。

羅一鈞說明,相較於流感抗病毒藥物效期較長,如「克流感」膠囊效期為7年,COVID-19抗病毒藥物效期較短,以倍拉維為例,該藥於完成驗收交貨後的有效期限僅能維持約14至18個月,且因疫情變化極大,故無法像流感抗病毒藥物一樣一次性大量採購儲備。

疾管署表示,為發揮採購抗病毒藥物最大效益化,避免藥物屆期失效,造成資源浪費,採用較為彈性方式,部分數量以開口合約採購,確保獲得充足在效期內藥物,並能配合疫情變化,適時依需求滾動調整採購數量。

疾管署指出,亦將持續監測藥物使用情形,視疫情需要評估擴充需求;明年度若遇大規模緊急突發疫情,導致藥物庫存量下降較快,將以衛福部相關預算進行調度擴大抗病毒藥物採購,另將視明年疫情評估編列115年採購抗病毒藥物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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