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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 中央社

跨年計程車駕駛坐地起價 北市揪出人要罰

有民眾檢舉跨年夜北市計程車坐地起價;公運處表示警局依道交條例請駕駛說明,違規攬客最高罰新台幣3000元;而日前已有私自喊價的駕駛被罰9000元,最高可到9萬元。

才剛邁入新年,日前有民眾表示跨年夜,北市有計程車駕駛趁機喊價、拒絕跳錶收費,遭錄影上傳社群平台。台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有車號、時間及地點即可檢舉,查證屬實將開罰9000至9萬元。

公運處今以新聞稿表示,民眾反映跨年夜於忠孝敦化路邊計程車任意喊價攬客,致乘客未上車搭乘,公運處表示,已轉請政府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8條違規攬客規定,處1500至3000元罰鍰,經警察局表示已通知駕駛到案說明,倘屬實將依規掣單舉發。

另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9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計程車應按規定收費,違者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裁處9000元至9萬元罰鍰;公運處並指出,日前民眾於大巨蛋搭乘路邊計程車,經查駕駛私自喊價屬實,公運處已掣單舉發9000元罰鍰。

一般運輸科長洪瑜敏告訴中央社記者,因為被錄影上傳的駕駛喊價太高、乘客沒上車,所以依道交條例請警局通知駕駛說明;若是乘客上車了但駕駛未依規定收費,就依公路法由公運處處理。

公運處表示,已再次要求各車隊及計程車公(工)會加強宣導所屬駕駛應依規定收費,洪瑜敏說,因違規樣態不同,道交條例跟公路法的罰則也不同,但只要不按照規定,都有可能被罰到9萬元,呼籲駕駛勿心存僥倖

公運處提醒,民眾若遇有未按表收費或超收車資等,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及相關具體違規事證,如照片或錄影等資料,並撥打1999申訴,如經查有違規情形,將依規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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