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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 中央社

菸防法修法近2年 國健署:首件加熱菸審查4月出爐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上路近2年,遲未有加熱菸通過審查合法上市。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長吳昭軍今天表示,下個月將有首家業者審查到期,審查結果可望在期限內公布。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民國112年3月22日上路,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加熱菸等新興菸品皆違法,不可在台灣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這次修法將加熱菸納管,實施至今將近2年,仍然沒有加熱菸通過審查合法上市。

依照規定,每家廠商的審查流程包含6個月書面審查與6個月實質審查。吳昭軍今天出席國健署「及早檢查腎功能,守護腎臟健康」記者會,並在會後接受媒體聯訪表示,菸害防制法112年修正通過後,國內共有11家加熱菸業者提出審查,其中共有6家進入實質審查,最快的1家預估下個月審查期滿。

吳昭軍說明,審查結果可能有2種狀況,屆時若經核准通過,業者可依規定準備產品上市,但仍須符合包裝、標示等規範,產品正式上市可能還要一點時間;若審查不通過,則業者須重新申請,從文件審查再次來過,或尋求行政救濟。

各業者申請進度,吳昭軍說明,各家進度不同,主要取決於補件速度;因國健署審查時間,僅計算收到資料後至回覆業者的期間,但每個業者補件時間長短不一,則不再計算範圍,因此才會導致各家審查速度不同。

台灣拒菸聯盟指出,政府以「健康風險評估」作為開放加熱菸的審查辦法,這個名詞讓菸商有機可趁,恐誤導民眾誤以為「加熱菸是減害的菸」,應改為「指定菸品上市評估審查」。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說明,此規範在先前立法時就已經過各界諸多討論,因為審查實質目的,是本於科學實證保護民眾健康,因此仍以現行法令持續進行。國健署也同步積極透過各種方式,提醒民眾不論紙菸、電子煙或加熱菸,都對健康有所危害,促進民眾健康識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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