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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 中央社

未落實垃圾分類 雲林祭退運甚至不排除逐車檢查

為垃圾減量、落實分類,雲林縣環保局今年祭出垃圾退運機制,口湖、麥寮等鄉鎮曾因違規2次被禁運7天,環保局於二月底調整禁運天數,並說重話,再不改善不排除逐車檢查。

依據雲林縣垃圾進場管制規定,垃圾分類不實將退運,同一車次一個月內2度違規禁運7天、違規3次將禁運30天,今年春節過後,已有多鄉鎮被禁運7天,甚至有鄉鎮將被禁運30天,嚴重影響垃圾清運。

因此,環保局經與焚化處理廠協調後,從上週起更改成2次違規禁運2天、3次違規禁運5天,若夾帶可能損壞焚化爐設備的廢棄物則禁運7天;新規上路1週,口湖鄉已有1車違規3次,被禁運5天。

雲林縣口湖鄉公所上週在臉書(Facebook)貼文,近期鄉內發生垃圾運至焚化爐,發現垃圾中含有大量可回收物(寶特瓶、鐵罐)、廚餘及大型物品(棉被、竹蓆),導致垃圾被焚化爐暫停入廠,麻煩鄉親們做好垃圾分類,以免垃圾無處可去。

口湖鄉長李龍飛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鄉公所將逐步加強強度,先透過社區、村辦與校園宣導垃圾不落地及資源回收,接下來將破袋稽查。

雲林縣環保局長張喬維表示,垃圾車違規多以夾帶廚餘、寶特瓶,及較具爭議性物品,例如棉被、枕頭、樹枝等廢棄物,垃圾夾帶廚餘嚴重問題,今年將持續推動家用廚餘機推廣補助,預計上半年度會公布補助辦法;另外,有許多民眾將動物屍體當成垃圾丟棄,未來也將擬定補助火化辦法。

張喬維表示,將於近日公布最新垃圾分類準則,未來垃圾分類違規若未改善,將加重鄉鎮垃圾抽查比例,不排除逐車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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