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
24°
( 25° / 23° )
氣象
2025-03-13 | 中央社

修法罰未下架電子煙網站 業者盼設避風港機制

國健署4日預告修正「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草案,增訂電子煙等違法菸品稽查沒入、罰未下架網站,業者盼列避風港機制,增免罰特例,國健署表示,意見收集踴躍,預告期再延7天。

菸害防制法在民國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及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指定菸品,含加熱菸等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或使用,衛福部國民健康署日前預告修正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草案,有儘速施行必要,修法草案預告期間縮短為7天。

國健署長吳昭軍今天出席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議,中場休息接受媒體聯訪,被問到菸害防制法部分修法草案預告與意見收集進度,他說,外界反映預告期過短,來不及整理意見,行政院同意再延長7天,改為18日預告期滿。初步分析已收集到的意見,幾乎都支持稽查沒入。

針對增訂的網際網路業者經主管機關通知,未於24小時內限制瀏覽、移除違法資訊或有關網頁資料,將開罰新台幣40萬元至200萬元罰鍰,吳昭軍說,網路業者有提出一些自主管理問題,尤其是境外網頁,業者以言論自由為由,希望設立避風港機制,盼一定範圍內允許刊載。

面對網路業者提議避風港機制,吳昭軍表示,業者認為這是自由賦予的權限,「但是我們不認為」,不太可能開類似區域,避風港定義仍待釐清,修法仍有討論空間,近期將與相關團體對話,以利後續專家會議討論,希望保護台灣青少年族群避免在使用網路時,接觸到違法菸品資訊。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生活新聞

延伸閱讀